3.15透视"召回门"——认识问题,从解读丰田开始(4)——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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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透视"召回门"——认识问题,从解读丰田开始(4)
2010年03月15日 09:3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美消费者】

  可能索赔30亿美元

  美联社通过调查美国联邦法院文件后发现,以大规模召回事件导致丰田汽车价值下跌、给先前购车者造成经济损失为起因,全美范围内对丰田提起的集体诉讼数量截至本月8日为89起。

  这些诉讼涉及购车者因自己的车辆在二手车市场上价格下跌所遭受的损失,尚不包括人员因为车辆缺陷而丧生或受伤的赔偿金、丰田股票市场价格下跌给持股人带来的经济损失等。

  在这次大规模召回过程中,丰田在美国市场总共召回了约600万辆。美国东北大学法学教授蒂姆·霍华德参与了针对丰田的集体诉讼,他表示,原告人数可能为600万,如果按每人最终获赔500美元计算,总额为30亿美元,而这一赔偿额为保守估计。

  美国联邦司法中心一项调查显示,集体诉讼案的律师费通常为赔偿金总额的27%至30%。这意味着如果丰田案的赔偿金总额为30亿美元,律师费就可能高达10亿美元。

  中国媒体在关注丰田大规模召回事件的同时,已经开始反思自身的召回制度。中国这个世界上新车销售量最大的国家,目前仍旧依靠近六年前施行的一部部门规章管理汽车召回。

  数字对比中美日召回制度

  制度历史

  ●中国 2004年

  中国的汽车召回制度施行于2004年10月1日。

  ●美国 1966年

  早在1966年,美国就颁布了《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

  ●日本 1969年

  日本在1969年颁布了《道路运输车辆法》,也创立了召回制度。

  累计召回数量

  ●中国 321万

  截至2009年底,中国总计召回缺陷汽车近321万辆,涉及54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近200种车型,召回次数达212次。

  ●美国 3亿

  截至2007年,美国召回了近3亿辆整车、4300多万条轮胎、8400多万件零部件。

  ●日本 7200万

  截至2008年,日本共实施了3782次召回处置,共涉及汽车7200多万辆。

  隐瞒处罚方式

  ●中国 3万元人民币

  故意隐瞒缺陷或不作为的制造商,将被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美国 1500万美元

  有关负责人将被重判15年徒刑,而厂家亦将付出多达1500万美元的罚金。

  ●日本 2亿日元

  生产厂家将予以100万日元处罚;劝告后不执行的,则处以2亿日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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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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