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用旧车轮偷换新车轮
案例:去年10月9日,为了节省维修费用,自驾游回来的黄先生将不慎在旅游途中刮花的爱车送到了朋友介绍的维修厂进行维修。此后,黄先生总感觉到爱车动力不足,特别是在加速时。11月份,黄先生将车送到4S店进行例行的保养检测,竟被告知爱车的四个轮胎已磨损过度,需更换新轮胎。
“我的车买了才半年,轮胎不可能这么快就磨损过度的。”黄先生断定,轮胎肯定是被维修厂私自更换了,于是找到维修厂理论并要求维修厂赔偿。为了平息事件,维修厂以工人私自更换不知情为由,提出了免费帮黄先生更换原轮胎,并送3个月免费汽车护理服务的和解方案,后得到了黄先生首肯。
分析:江门汽车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并不强,很容易被商家的一些赔偿让步所迷惑,而欣然接受看似“有着数”的和解。而一些无良商家正是抓住消费者这种贪小便宜的心态,一次又一次地用同样的伎俩进行侵权。
建议:江门市消委会有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如果遇到不良商家的恶意侵权,一定不能因眼前小利而对其姑息放任,而是应该向有关部门进行反映,将商家的行径公之于世,避免其他消费者再次被坑。
支招:找准对象 理性维权
汽车消费维权之所以难,除了目前相关法规并不健全外,消费者的一些维权误区也是主因。消费专家提醒,消费者进行消费维权时,不仅要找准维权对象,还要及时索赔,切忌做出过激行为而将自己推到了一个不利位置。
由于汽车买卖的行为主要发生在消费者和经销商之间,在双方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往往会忽略了厂家在其中的作用。经销商往往将责任推给厂家而自己扮演调解者的角色,并“努力”为消费者斡旋,但问题就是久拖不决。其实,大部分的厂家为了维护品牌形象,并不会因为一个小投诉就公然得罪消费者。因此,除了一些涉及厂家利益的投诉外,很多投诉拖而不决都只是经销商在“忽悠”消费者,消费者应该直接找厂家要求解决问题。
消费专家提醒消费者,一些对对方构成威胁的过激的维权行为不仅无助于解决问题,还可能导致事态失控。因此,消费者在汽车消费的维权过程中,要尽量避免提出过于苛刻甚至是无理的要求,做到有理有节。如果还解决不了问题,消费者就要考虑另一种方式了——对簿公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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