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上涨 市民:推迟购车计划 专家:效果待察——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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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费上涨 市民:推迟购车计划 专家:效果待察
2010年02月02日 10:14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12月16日,北京二环内某街区路边停满了车。目前,北京市机动车已超过400万辆,停车位严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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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4月1日起,北京王府井、燕莎等地白天(7:00-21:00)占道停小型车,将在现有基础2.5元/半小时的基础上上涨一倍,为5元/半小时;超过1小时后为15元/小时。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了北京重点区域非居住区的停车费调整方案。

  一类区域增加五处

  市发改委表示,此次调整主要是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调节交通流量,缓解重点地区交通拥堵,鼓励市民公交出行。

  此次上调停车费的区域是一类区域。新增了北京站地区、北京西站地区、东直门东中街地区、燕莎地区、翠微商业区等5个区域,并扩大了原有8个重点区域中的7个地区四至范围。调整后,一类地区的个数由8个增加到13个。

  市发改委表示,这13个区域均为功能集聚、车流量大、交通较为拥堵的商业、娱乐、办公区域,基本涵盖了目前市区交通拥堵的重点区域。今后,北京还将根据试点政策实施效果及区域交通变化情况,适时动态调整区域范围。

  地上停车费高于地下

  一类区域现行收费标准为2.5元/半小时。新方案按照“占道高于路外,地上高于地下,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进行调整。其中,区域内非居住区占道停车场、路外露天停车场、非露天停车场三类停车场,小型车白天(7:00-21:00)临时停放收费标准分别上调为5元/半小时、4元/半小时和3元/半小时。同时,为促进占道车位周转,减轻道路拥挤,对占道停车首次实行了累进加价政策,首小时后收费加价50%。

  二三类地区停车费不变

  此次价格调整未涉及居住区停车价格。此外,夜间收费也维持原有标准。

  同时,二、三类地区非居住区停车场,远郊区、县旅游景点停车场等其他各类停车场收费标准,以及停车场长期包租停车位收费标准,均保持不变,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 相关举措

  大型活动计次停车最高20元

  文艺演出,体育比赛,庙会等大型活动期间停车难、乱收费等问题一直是近年来价格投诉的热点。此次的新政策规定,大型活动期间小型车停车费可由计时收费改为计次收费,标准为四环路内每次20元,四环路外每次10元。具体活动事项、执行时间和范围,由活动举办地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并需要事先公告。

  市发改委表示,大型活动期间停车具有集聚集散的特点,尤其是散场时,会有大量车辆同时离开停车场。考虑目前实行的计时收费,在车辆离开时缴费时间较长,不利于迅速疏散车辆,所以选择更为可行的计次收费。

  - 市民反应

  无车族推迟购车计划

  停车费上涨,必然会引起车主用车费用的变化。家住西城的姜女士表示,自己本来打算今年年内购车,但单位位于王府井区域,一旦买车,使用成本将比较高。为此,自己暂时推迟购车计划。

  已经购车的朱女士表示,自己今后将尽量避免开车到繁华区域。她认为,从每小时5元调整到10元或15元,幅度很大,已经超过了普通市民的承受能力。所幸在这些区域之外,其他区域价格没有上涨,因此尚能接受。

  朱女士表示,政府部门一方面出台部分优惠政策,鼓励大家购车,推动汽车产业的发展,同时也助推GDP的提升;但另一方面,又通过提高停车费,增加车的使用成本,同时有关单位也能收取更多的停车费,为此,希望政府部门在出台有关政策时,能够多方面征求一下意见。

  - 算账

  上班停车费最多日增75元

  假如在一类区域上班,开车上班开支将大大增加。

  以每天停车8小时为例,如果停在地下,此前为5元/小时,现在每小时上涨1元,一天的成本将增加8元。

  如果停在地上占道停车场,以前每小时5元,按照新政策,第一小时增加5元,其他7小时则每小时增加10元,每天的支出将增加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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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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