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解析:4000元以下双边事故可“快处快赔”
在一般的双边事故中,当事人需先报交警后再向保险公司报案,而保险公司也会派查勘人员到现场查勘、定损。但按《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工作指引》,发生财产损失交通事故造成单方财产损失2000元以下、双方事故损失4000元以下的,且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以按快处快赔机制处理。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直接依据交通事故当事人填写的《协议书》或书面记录、现场照片等视频资料确认交通事故事实,交警部门不再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种情况下事故当事人可通过自行协商或由交警部门适用简易程序快速处理现场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填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自行协商事故损害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并且到就近的理赔服务中心快速理赔。
记者直击:“佛山模式”如何运作?
为了解“佛山模式”的成功之处,记者特深入佛山禅城区汾江中路服务点了解其具体理赔服务经过。
面对理赔事故,服务点的工作人员首先检查当事人的行驶证、驾照以及保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并请当事人描述下事故的经过、明确各方应负的责任,然后就在车主的陪同下,到停车场去查看两车的损失情况并做记录与拍照。在查勘过程中工作人员还会用尺子等工具核实两车相撞的部位是否相符,进一步排除骗保案的发生。查勘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会参照定价表来为车损部件定价,并将所拍的相片、定价情况上传到保险公司的网络,保险公司的人员会在核实后做出批复。在结果出来后,车主可前往车行或维修厂修车。而决定这个过程长短的是保险公司的反馈速度。现场记者看到,有的保险公司会在第一时间回复,车主拿到结果后即可马上离开。而有的车主则等了一个小时还没得到答复。
记者还了解,虽然《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若干规定》提出5000元以下的案件才适合快处快赔机制,但即使案件的金额超过5000元,车主在定损中心核损后,只需到交警部门开具责任认定书,也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而评估费用则由全责车主及其投保公司各承担一半。”
记者发现,当事车主均在交警协调下通过快处快赔机制来理赔。对此,佛山交警人士表示,一来车主对快处快赔机制了解有限,加上事故各方往往担心没有交警作证,一旦出现问题无法得到保险公司的赔付,所以大部分快处快赔事故仍有交警到现场,在交警指引下车主方才放心撤离现场。(林辉莹 徐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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