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损真理赔车险猫腻多 辨真伪保费涨价可自查(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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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定损真理赔车险猫腻多 辨真伪保费涨价可自查(2)
2009年10月30日 15:40 来源:新闻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车险保额自主选择 勿让过多理赔记录影响保费

  不少车主认为即使发生事故,也有保险公司赔偿。其实,这样的心态不但给行车安全带来了隐患,同时也会给车主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害。理赔次数越多,理赔金额越大,续保时的保费也就会水涨船高。所以一些车险公司的负责人建议,对一些理赔金额较小的擦碰,车主不妨自己解决。

  问题一:如何规避保费年年递增

  “以前车险都是代理公司帮忙买的,前两次投保,每次都比上一年多一点,当时代理公司说是因为发生过多次碰撞,理赔记录较多所以保险公司上调了费率。 ”唐先生购车已将近4年,前3次车险都是在代理公司购买的。前两年唐先生在续保时,虽然险种没有变化,保费却都比前一年略有上涨,现在眼看着车险又快到期,同时唐先生的车辆今年并没有发生过事故,也没有索赔记录,所以他十分想知道车险保费能不能有所下调。

  车险专家指出,一年内没有索赔记录,车险的保费价格当然会得到一定的优惠。

  实际上,保险公司对每个客户的理赔次数、理赔数额都有记录。在客户续保时,保险公司会根据客户车险的理赔记录对保费进行调整。对于没有理赔记录或理赔记录与理赔金额较少的“优质客户”,保险公司通常会给予优惠。相反,如果车辆一年内多次发生事故,索赔次数较多,车主在次年续保时就将面临保费上调。

  就以唐先生的情况为例,前两年续保时,因为上一年度多次理赔,导致了保费上涨;而今年因为在过去一年里没有理赔记录,他就将获得优惠的保费。

  针对保险公司将理赔记录作为确定续保保费的依据,车主在续保时,上一个年度没有发生理赔,如选择同一家保险公司进行续保,便可获得更多的费率优惠。如果车主选择更换保险公司,由于现在各家保险公司商业险的平台也进行了联网,所以不同公司之间也可查到车主的理赔记录,如果车主上一年度确实没有理赔,那么在新的保险公司仍可获得优惠。

  除此之外,车主在开车时如发生一些轻微的事故,修理费用较少时,车主可以考虑不找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可以减少理赔次数,在续保时获得保费的优惠。

  问题二:车险保额能否商定

  黄小姐的车险快到期了,近一个月来收到许多保险公司的推销电话,她咨询了几家公司。几个公司比较下来,黄小姐发现了一个奇怪的问题,每个业务员的车险计划中,提供的车损险保额都不一样。有25万元的、也有22.5万元、23万元的,甚至还有15万元的,为什么同一辆车子的保额会那么多呢?更让黄小姐不解的是,当她向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询问是按照什么标准来制定车险保额的,得到的回答是“投保多少是公司规定”。公司的规定的保额怎么会相差那么大呢?

  黄小姐介绍,她的车是去年以25万元购买的,去年投保时是按照新车购置价投保的。目前车子的市场新车价为23万元,她想知道怎么样确定保额才是最合理的。

  车险专家解释,商业车险都由车主自愿投保,各险种的保额也是由车主来自己选择的,车主在投保时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险种保额。

  车损险保额确定一般有两种方式,车主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选择。一种是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当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车主可获实际损失的赔偿。但当车辆发生全部损毁时,保险公司只按车辆的实际价值(折旧后的值)赔偿。

  另一种方式是按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额。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在车辆发生部分损失时,保险公司只能按实际价值与新车价格之比,按比例赔偿。

  建议车主选择按新车购置价确定保额,万一出险理赔时,车主不用被保险公司扣除折旧部分的折扣,可以实现车主保障利益的最大化。

  问题三:保额越高是否理赔越多

  赵先生2007年12月买了的车,新车当时的购置价为20万元,购车的同时赵先生购买了车损险,当时是按照20万元确定的保额。去年底续保时,车险推销员告诉赵先生,“车损险是多保多赔的,保额高将来获得的赔偿也多。 ”最后赵先生决定仍然按照20万元的保额投保。没有想到今年3月份,赵先生的车发生了严重的交通事故,车辆严重损坏。

  “当时我还在想幸好投保时车损险缴得多,可以多获得一些赔偿。 ”赵先生表示,但是他在理赔时,保险公司却答复只能按照车辆当时的实际价值16.7万元进行赔偿。赵先生觉得很吃亏,明明是按照20万元保额投保的,怎么只能按照16.7万元理赔,多缴的保费不是浪费了吗?

  车险专家解释,保险遵循的“补偿性原则”,即理赔的数额不能超过汽车实际的价值,这是为了防止车主在通过保险事故得利,车辆的实际价值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当时的新车购置价扣去折旧的金额确定的。赵先生的车在发生事故时,市价只有18万元再扣除折旧费用,实际价值只有16.7万元。

  车主在购买车险时要注意车价的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自己投保的金额,以免多花了钱还得不到相应的赔偿。而作为保险公司也有责任告知投保人,不要超额投保。

  问题四:核对保单注意哪些细节

  车主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几天没事翻看保单时,发现保单上打印的姓名中有一个字打错了,随即通知了保险公司。幸好发现的早,没有在出险时才发现。”保险专家提醒大家在收到保单还是要认真核对,除了应有的信息外,还要注意单证第三联是采用白色无炭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

  车主谢先生前些天将车辆停在路边时,有一块石子把他的车子右车窗的玻璃打碎了,幸好当时右边没人,没有人员受伤。因为没有投保玻璃单独破损险,所以无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使得谢先生要自己承担这笔损失。要提醒车主一些附加险还是有一定必要投保的,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投保时关注一下。例如,车辆经常行驶或停在沙石较多的路面上,飞起的石子可能造成车玻璃的损坏,车主就可以考虑加保玻璃单独破损险。

  投保只需科学简单 理赔倒需多操份心

  一直以来,大多数车主热衷于投保时的询价,为了一份车险往往会货比三家,以买到一份最划算的保险。但专家指出,其实车险作为标准化产品,价格差别并不是太大,车主要维护自己的经济利益,反而应该在理赔阶段多操操心。

  车险价格里面到底有多少猫腻?理赔记录被“偷梁换柱”,这些假的理赔记录究竟是从何而来?在面对像车主投保、理赔时遇到的问题,怎样的投保和理赔理念才是最合理的呢?面对这一系列的问题,一位保险公司经理告诉记者:以前的老习惯是“买的时候费劲心思比来比去,最后还要磨破嘴皮讨价还价,理赔的时候就撒手不管了”;其实比较合理正确的理念应该是 “投保时科学简单,理赔时则需要车主在适当的时候操操心”。

  车主小李最近相当郁闷——由于上一年的不良理赔记录,续保时各家公司给的保费均去年高出很多。但通过相关部门网站查询,却发现有的出险记录根本就没有发生过,且理赔金额和日期也是编造出来的。

  近日,不少产险公司接到了类似的投诉——车主的登记出险次数是高于实际出险次数,这些多出来的出险理赔记录究竟是从何而来呢?

  “这可能因为车主为了 ‘省事’把车辆交给维修厂时,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这辆车子被人利用反复骗保。因为修理小刮擦赚不了多少钱,一些车辆维修厂便会人为得再去制造一次较大现场,然后再向保险公司理赔。但有些车主不知道这方面的猫腻,以为维修厂是靠人际关系就能搞定,所以也就放心把车子交给了对方。这会导致爱车加重受损不说,投保车主在下一个年度续保时,还得为此多买单。 ”相关业内人士为部分车主表示了担忧。

  “事实上,有些理赔关键环节,还是需要车主亲自去把关的。就像遇到车险事故,我们建议车主先经保险公司定损后,自行出钱维修车辆。这样就可以杜绝车辆维修机构利用车主小画反复骗保,从而导致车主在次年续保时遭遇保险公司拒保或车险费率高额增长的尴尬。 ”平安电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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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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