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是我国第一个法定强制保险。交强险制度实施以来,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中国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29日同时向社会披露了交强险“盈亏报告”,包括交强险2006年7月开办至2008年底的累计经营结果及2008年经营结果。
承保数量快速增长,赔付率逐年上升
据保监会数据,交强险经营两年半的时间里,承保车辆合计1.56亿辆次,保费收入合计1309.8亿元。受2008年2月1日交强险费率下调和7月1日费率下浮比例提高等因素影响,与2007年相比,2008年交强险承保车辆数增长12.2%,保费收入增长3.0%。
保险行业协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汽车的投保率为68%,而摩托车的投保率为24%,拖拉机的投保率为21%。摩托车、拖拉机主要分布在农村地区,车主的保险意识相对薄弱,是目前交强险整体投保率偏低的主要原因。
2006年至2008年,交强险的赔付分别为:30.0亿元、269.8亿元、370.8亿元;赔付率逐年上升,分别为:57.3%、62.0%、66.4%;2008年2月1日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后,2008年下半年赔付率上升到74.0%。开办以来交强险累计承保亏损37.4亿元,与投资收益相抵后,结余6.9亿元。但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调整之后,2008年下半年交强险整体经营亏损15.7亿元,行业经营压力较大。
亏损不会通过“涨价”消化
按照交强险“不盈不亏”原则,是否交强险盈利就应该降价、亏损就应该涨价?这位负责人表示,交强险的“不盈不亏”原则是指在交强险费率制定时不含预期利润。而交强险经营结果受到道路交通安全状况、资本市场波动等多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在经营过程中,必然会出现阶段性的盈利或者亏损。而交强险费率的调整需要进行科学周密的精算评估,要参考一定时期、至少三年的经营结果,因此费率不会骤升骤减,短期内不会“涨价”。
这位负责人介绍,交强险业务开办以来,交强险综合费用率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2008年交强险费用率比2007年下降7.4个百分点,其中营业税、保障基金等外部费用占56.7亿元,而保险公司业务综合费用率为21.5%。这一费用率水平低于商业车险的费用率,也低于强制保险政府代办制模式下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下一步,保险业将完善交强险的投保提示机制,使车主明白投保、放心投保;建立交强险索赔单证标准和理赔时限承诺,进一步简化交强险理赔手续,加快理赔速度;完善交通事故抢救费垫付、预付机制和流程,全面建立交强险信息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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