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武汉一月四日电 题:定位低收入家庭 经济适用房将回归公平?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在普通民众越来越难以承受房价飞涨的同时,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经济适用房却因种种诟病而饱受争议,其间甚至不乏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呼声。面对难以逆转的房价涨势,专家纷纷呼吁用社会保障手段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那经济适用房又该走向何方?
经济适用房是指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因政府相关政策的倾斜而使其成本明显低于普通的商品房。政府建经济适用房的最初目的,原本是给中低阶层以安身立命之所,但现实中,开着奔驰宝马车的高收入者住经济适用房的大有人在,而二三百平方米超大户型的经济适用房又让中低收入家庭望而却步。
怎样让最需要的人买到“便宜”的房子?二00六年十二月三十日晚,武汉市首次以电视直播公开摇号的方式决定“房”落谁家。据悉,武汉市六千零一十五个具有申购资格的家庭申购了武汉市丽华苑小区的一千二百三十套经济适用住房。该小区住房最高每平方米两千八百七十九元人民币,与周边同地段商品房价格每平方米相差超过千元。
从一九九四年到二00六年, 武汉市经济适用房累计竣工面积达一千一百七十九点六九万平方米,改善了近十一万户中低收入家庭居住条件。武汉市房管局局长周茂棣说,截至二00六年十二月底,武汉市投入资金一亿元人民币,使一点六万户最低收入家庭享受了住房保障。到二0一0年,武汉累计投入资金将达四点五亿元人民币,全面实现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八平方米以下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应保尽保。
建设部办公厅副主任张志新在这次迄今为止全国最大规模的经济适用房公开摇号销售活动的直播现场明确表示,武汉的住房保障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武汉模式”将列入建设部推广培训教材。
据不完全统计,二00一年至二00五年,全国经济适用住房累计竣工面积约十亿平方米以上,解决了约一千二百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说,在经济适用房建设和监管过程中,存在片面强调通过市场手段来解决住房问题,对执行经济适用房政策、履行住房保障职能重视不够等问题。同时,经济适用房供应量明显不足,部分地区经济适用房住房管理不到位,没有明确界定购买对象、审查把关不严,使有限的资源不能落实到应享受到政策的住房困难家庭,经济适用房保障性质未能得到充分体现。
二00六年五月二十九日出台的“九部委十五条”中曾强调完善经济适用房制度,切实解决建设和销售中存在的问题,真正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要。该文件中首次把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定位于低收入家庭,而没有囊括中等收入家庭。
建设部近期明确表示,下一步继续规范发展经济适用房建设,有步骤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严格实施供应对象的申请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建设标准,严格销售、上市交易、集资合作建房的规范管理。同时将探索改革经济适用房实现方式。积极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货币化试点工作,合理确定房租补贴方式,统筹解决各类低收入家庭人群的居住需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