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司
状告交通部门案此起彼伏
连续3起状告交通部门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取消了征收养路费的相关内容,但路政部门还在征收养路费。周泽副教授的观点让许多人“发现”了养路费的问题,一些律师和车主开始采取诉讼手段反对征收养路费。
8月28日,河南南阳一司机将郑州市交通局告上法院,指责交通局收取养路费属违法行政,要求法院确认交通局的行政罚款处罚违法,并返回360元的罚款。
9月1日,江苏常州律师章祥兵以常州市公路管理处对车辆所有人征收公路养路费的行为是行政违法行为,将常州市公路管理处推上被告席。原告要求被告归还对他征收的1500元养路费。10月17日,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当庭判决章祥兵败诉。
几乎就在同一天,北京市京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宋成军将北京市路政局起诉到了宣武区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被告向其征收养路费的行为违法,退还其缴纳的养路费3080元。理由同样是北京市路政局违法行政。目前,法院已受理此案。
法院受理过程多有波折
宋成军告诉记者,10月14日,他派一名实习律师向宣武区法院递交起诉状,状告北京市路政局违法行政。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事实部分必须补充国务院税费改革的规定,否则不予立案。次日上午,宋成军直接找到宣武区法院立案庭,一名工作人员仍以证据不全为由不受理。宋成军说,那些材料应该由路政局提供,如果不同意立案,法院应出具不立案书面说明,后来法院收下了他的诉状。10月16日,法院通知正式受理此案。
“说白了一开始他们不想立案,因为判决很困难。目前,北京市路政局已提交了《答辩状》,开庭审理时间还没定。我有信心打赢这场官司。”宋成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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