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示:两证未验,车险不理赔!——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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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两证未验,车险不理赔!
2009年02月05日 15:47 来源:羊城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春节长假结束,不少车主这两天开始忙着理赔。记者昨日从保险公司获悉,证件未按时审验、48小时内未及时报险等不起眼的细节,已导致部分车主遭遇保险公司拒赔。

  两证未验占拒赔半数

  车主王女士在广州大道发生追尾后立即报案,交警认定责任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对事故车进行了定损。王女士事后拿着定损单据前往保险公司理赔,不料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称,王女士驾照未按时审验,这一情况在《机动车辆保险条款》中属于免赔范围,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对这次事故的维修费用进行赔偿。

  业内人士透露,像王女士这样因证件问题遭遇理赔麻烦的现象,在各家保险公司很常见。其中,行驶证和驾驶证未及时年检均在各家保险公司免赔范围,也是车主最易疏忽的地方。“因为两证问题遭到拒赔的赔案占所有拒赔案件的半数以上。车主‘健忘’,已成车险理赔的一大杀手”,平安保险相关人士透露。

  48小时内必须报案

  张先生春节期间自驾车前往广西。1月28日车子不幸丢失。由于当时手机没电,张先生没有及时报案,只是自行寻找,没有找到。数天后,张先生回到广州向保险公司索赔被拒。保险公司开出的理由是: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也未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保险公司专家指出,按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基本险第28条、第30条和附加险全车盗抢险条款第4条规定,被保险人在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向事故发生地交警部门报案,同时一定要在48小时内报案,否则有可能直接被拒赔。

  “老好先生”不能做

  春节某天,小朱开车不幸和人相撞。因为对方喝了酒违规行驶,不是小朱的责任。但是事发后,对方借酒撒疯,不想赔钱想耍赖。小朱本想做个“老好先生”,不跟对方纠缠,不过一个在保险公司上班的朋友告诉他,这种情况下千万不可做“老好人”,“一定要向对方索赔,如果放弃就不能向保险公司索赔了”。这是因为保险公司向车主理赔后,会转而向第三方追偿,而一旦车主放弃了向第三方追偿,保险公司也就没办法再向第三方追偿。

  撞墙、掉沟也要报案

  赵先生春节期间新手上路。车子撞上了路边的水泥柱。赵先生嫌麻烦,不想惊动保险公司。不过,春节归来,赵先生向保险公司索赔遭到拒绝。

  保险公司指出,车辆发生撞墙、水泥柱、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等部门报案,但一定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只有及时报案,才能看到事故现场,否则保险公司怎么赔?”保险公司称。

【编辑:王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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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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