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其中的一些相关政策对汽车行业的“潜规则”发起了挑战。业内人士认为,《反垄断法》的推出,由于缺乏实施细则配合,短期内不会给汽车行业带来实质性的变化,但有可能会加速经销商的洗牌。
厂家默许开放价格
据了解,2005年4月1日实施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部分条款与《反垄断法》条款相违背。《反垄断法》指向汽车销售中的限制最低销售价格、限制跨区销售和品牌授权专卖三大潜规则。
业界普遍认为,《办法》对规范汽车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因赋予了厂家对销售的高度控制权,导致4S店普遍生存困难。记者在采访中发现,8月1日后多数汽车厂家对《反垄断法》不以为然。只有广州丰田一家主动宣布拥护《反垄断法》,配合经销商为产品定价。
厂家不再干涉经销商自主定价,意味着经销商对价格的主动性增大。“厂家都对经销商规定了厂家指导价,市场成交价一直没有按照指导价执行,因此取消限价只会让由厂家占据主导的渠道体系开始向市场为主导发生转移,而导致经销商竞争加剧,本身能产生的效果也并不是很大。”北京亚运村车市商务部部长郭咏表示。
4S模式仍是主导
在业内看来,厂家规定最低限价,不准跨区域销售是厂家为保证竞争的有序性采取的无奈举措,但单一的4S店经营模式的规定则看似违反了《反垄断法》的相关条款。亚运村车市总经理苏晖就曾对4S店模式“开炮”,希望打破4S店经营模式,建立多元化销售结构。
与苏晖的观点不同,汽车分析师贾新光则认为,4S店作为市场销售的主体依然会长期存在下去。“4S店经营模式看起来更多的是不合理,但并不代表不合法。4S店作为一种特许经营模式,即使在欧美一些反垄断法实施多年的国家,也同样存在。4S经营模式是否属于垄断行为,还需执法部门最后裁定。”
经销商即将洗牌
尽管《反垄断法》的实施对汽车业现状不会产生实质性转变,但不少专家认为,汽车经销商的洗牌在所难免。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多数经销商对于《反垄断法》的实施并不关心。
“如果没有实施细则的配合,即使你去告厂家垄断,也很难有裁定的依据。而且车市多年来形成的‘潜规则’一旦打破,最终受损的还是经销商自己。”一位经销商告诉记者。不过,也有一些品牌经销商对《反垄断法》的实施拍手称快。“执行不限价、不限区域销售的规定,经销商的积极性将被调动起来,内部竞争将会得到加强。”一位自主品牌经销商说。
贾新光认为,《反垄断法》目前更多的是在细节上弥补《办法》的缺陷,经销商在短期内与厂商的博弈中,弱势地位仍难以改变。
在郭咏看来,《反垄断法》的实施将加剧经销商的洗牌。“如果放开价格与跨区域经营,一些弱小的经销商很难和规模较大的4S店竞争。大汽车销售集团更容易以资本谋求行业地位,大鱼吃小鱼的时代来临,部分经销商的倒闭将在所难免。” 郭咏说。(蓝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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