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回应:没那么多
针对“暴利说”,保监会通过媒体公开回应:认为“暴利说”的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同时也做了计算: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事实上达不到这种水平),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也达不到800亿元。
保监会公布,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对此,孙勇认为这是“给公众提供的虚假数据”,因为保监会是在平均费率上作文章:汽车的费率按1000元计算,而1000算是最低的。在保监会公布的机动车交强险的费率表上,汽车分为35类,其中只有一类属于机关用车之外,其他34类都在1000元以上。通过加权平均法求得汽车的平均费率,“但每一类汽车的构成它没公布,我们无法知道。”孙勇估算的结果是1000亿元。为了不让保监会有别的说词,孙勇单算了汽车的:按1800元算(费率表的汽车中,2000元以下的是15类,2000元以上的是20类),5100万辆汽车的保费收费是918亿。
然而这仅是保监会与孙勇双方争论的一个焦点,并不是引起诉讼的关键。孙勇提起行政诉讼的关键问题是交强险是否有必要存在。但6月11日下午两点,孙勇在北京市一中院的庭审现场当庭撤诉。
有此结果的孙勇并没有懊恼,相反非常欣慰。他表示,他得到了自己苦求一年也没有得到的证据。
法庭上,保监会出示了《关于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行业协会条款费率的批复》和其公布交强险限额的新闻稿作为证据。但这两份证据却成为孙勇认为的“交强险赔偿限额无效”的“反证”。
“根据交强险条例及《立法法》相关规定,交强险赔偿限额应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共同制定,而其提供的证据证实了赔偿限额与费率均是保监会单方面发布,而非依照国务院文件,与有关部委联合制定。这根本不是行政规章,甚至连规范性法律文件都够不上。”孙勇称这个锅盖一揭,问题性质就变了,“交强险就不仅是暴利问题了,这规定根本就是无效的了。”
而此前,孙勇向保监会提交的两次关于要求其取消交强险现行的赔偿限额的行政复议均被驳回。
三个不认可
“从民法角度来看,财产没有‘无责赔偿’这一说。”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童朋方介绍,由于意识到交强险可能存在很多法律问题,在4月26日,由腾讯网财经频道和该所联合发起了一个“交强险”研讨会暨听证申请新闻发布会。
这么大的动静,童朋方说其原因起于本所刘家辉律师对自己车被撞后的交流,“大家从那个时候就开始关注,发现这几乎是个普遍问题”,转而进入更深的研究,最后总结出三个不认可:
交强险的保费比较高,而赔偿的金额又比较低,并且无责赔偿,加重车主负担;
交强险中含有的救助基金指向不明确,目前为止保监会也没有组织和设立这个基金;
《条例》中“不赢不亏”原则,保监会如何认定这个属于企业经营的行为。
“你不能自己关着门就把事情办了。”童朋方说,保监会在公布交强险费率的时候,并未进行听证。而这是价格问题,关系到千家万户,不符合《条例》的精神。《行政许可法》规定凡涉及重大国计民生和重大利害关系人的问题,应当举行听证。他表示,《行政许可法》为上位法,从法理上说,《条例》有问题。
会后腾讯网开辟了财经专题,名为“‘交强险’是社会的进步还是倒退?”
刘家辉在网上开始向全国征集授权支持者,“愿意代表广大车主,就交强险费率等问题,向保监会申请听证!”
6月7日,刘家辉告诉《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响应并授权的车主已有306人,6月4日,她已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诉讼,因为她对保监会有关她受156名车主之托递交申请书做出的复函不认可。复函中说:“根据《条例》规定及交强险费率审批的实际情况,现阶段并不需要就相关行政许可举行听证。”
刘家辉选取了其中的两个车主,做为原告,自己来代理诉讼,“要代表大家,这样才客观,才不是一家之言。”
交强险何去何从
薛女士是新华人寿的资深客户经理,“自己有车,也是被强制的一方”。她认为,交强险对自己的保护起不到多大作用,但所交的数额相对商业险是偏高的。她以自己所从事的人寿保险费率为例告诉记者:“100元就可以保10万的人身伤害。交强险数额1000多块钱,那为什么要保6万呢?起码应该保50万才合适。”她说,现在大多是以政策定制度,你不说就照旧,你说得厉害了就会好一些,所以对于网上和媒体,薛女士认为“呼吁一下会好些”。
“险种实行以后才觉着费率高吧?”北京大学金融系副主任吕随启教授说,事实上和国外保险险种相比,我国的保险费率几乎都是偏高的。“目前的情况是,大家需要的险种没有,大家不需要的险种定价高。”他表示,保监会代表公众利益,应该认真考虑实际问题,而人民银行是监管部门,应该予以关注。
“交强险有失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值得检讨。”经济学家孙飞对此态度明朗,他认为,交强险体现了我国市场经济法制和保险市场法制建设的不完善,亟待建立健全法规体系和具体的游戏规则,以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市场经济一定要公开、公平、公正,讲究市场主体的平等、自愿。”6月6日,《民主与法制时报》致电保监会,宣传处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可以先发采访函给他们,但不能保证是否接受采访。而11日孙勇行政诉讼庭审后,保监会代理律师表示,不方便接受采访。
事实上,和交强险相关的消息在此之前就已不断地从保监会公布出来……
4月13日,保监会公布了《人身保险产品管理办法(草案)》,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并首次将听证会制度,纳入到了保险产品的审批流程中。
4月22日,保监会新闻发言人袁力对外公开表示:7月1日以后,中国保监会将对交强险业务的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根据交强险业务盈利和亏损情况制定费率。对于费率调整较大的,保监会将进行听证。
5月22日,保监会财产保险监管部主任郭左践表示: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7月1日后将在全国范围实行,车主在上一年度交强险保单期满进行续保时将享受到浮动费率。(记者 郑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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