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实名制公告出台后,一直有偿替外地车主背车的女“车虫”施某,以不给钱就不配合过户为名,向百余名车主强行收取12万余元过户费。近日,施某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至丰台法院。
施某现年48岁,家住丰台区蒲黄榆。检方指控,2003年至2007年间,施某在位于丰台区花乡的北京市旧车交易市场内,利用外地人在京购买本市牌证的二手机动车不能上牌照的空子,有偿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为外地车主办理登记手续,做起了背车一族。
2006年8月,北京市出台了《关于机动车实行实名制的公告》,通知那些不是用自己身份证买车的车主,需要在3个月内将车转到自己名下,否则车辆将被撤销登记。公告一出台,车主们纷纷找到施某,要求将车过户到自己名下。结果施某不配合,并以“不交过户费就不配合过户”为由,强迫收取100余名车主共计12万余元。
检察机关认为,施某使用要挟手段,勒索公民财物,数额巨大,应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裴晓兰 李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