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2点,海淀城管大队成立8年来首次举行公开听证会。当事人刘国庆在今年6月因为开黑车被海淀万寿路城管分队查获,可刘国庆称自己当时只是在等妻子并未拉黑活。听证会上,海淀城管特地请来当时的乘客,通过可视电话作证。
当事人否认拉黑活
据办案城管队员介绍,今年6月18日,刘国庆驾驶银灰色羚羊轿车在五棵松西南角拉黑活时,被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当时有乘客要从五棵松到丰台北大地,双方谈好了15元车钱。虽然有乘客和在场民警的证词,但刘国庆一直不承认,也不在法律文书上签字。由于今年3月8日,刘国庆曾因拉黑活被万寿路城管分队处罚1万元,所以这次分队初步作出了罚款5万元并没收黑车的决定。
对于办案人员介绍的案情,刘国庆在听证会上予以了否认。“我当时正在等妻子,准备与妻子一起去丰台收房租。当时确实有乘客来问‘去丰台,走不走?’但被我拒绝了,随后执法人员就赶来了。”刘国庆的妻子李文也在听证会上证明,丈夫当时确实是在等她。
乘客通过可视电话作证
当时的乘客是一名姓张的19岁学生,由于小张搭车时曾告诉过刘国庆自己家住址,害怕被报复的他不敢出面作证。海淀城管大队最后决定对他通过可视电话取证。听证会上,主持人拨通电话,显示屏显示的是小张眼睛以下的脸部。小张回忆说,他上了车和司机谈好价钱后,车没走两米就被城管队员拦下。小张对于车辆特征和司机特征的描述都与实际吻合。
随后,刘国庆问道:“你记得我当时穿什么衣服吗?”“好像是浅色衣服,具体记不清。”小张答道。“一个记得我车牌、车辆颜色的人,怎么会不记得我穿什么?”对于小张的证词,刘国庆提出了疑问。
当事人对执法过程有异议
除了否认自己开黑车,当事人刘国庆还对城管执法方式提出异议。他表示,城管分队当时没有给他扣押的文书,城管分队解释说,刘国庆当时不在任何文书上签字,所以扣押物品通知书上除了有两名城管队员的名字以外,还有两名永定路派出所民警的签字。整个听证过程中,刘国庆对城管的执法权力和法规都没有异议,但称对执法的过程有异议,当主持人让他具体阐述异议时,他又不停地说“我说不出来”。
结果需大队讨论后决定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城管大队没有作出最后处罚。海淀城管大队法制科科长张广玖表示,将把情况上报大队长,通过大队讨论会议作出最后处罚。张广玖也向记者表示,他个人认为证人的话有可信性。如果刘国庆在接到城管部门作出的最后处罚决定后还是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城管8年来首开听证会
虽然听证会制度在城管部门设立之初就已建立,但昨天是海淀大队8年来办的首次听证会。张广玖指出一般的当事人在人证、物证面前都承认了事实,所以也没有提出听证要求。
依据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对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对单位处以30000元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时,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事先告知当事人拟处罚的金额和法律依据,当事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有听证要求,需在3天内向城管大队提交。大队在决定召开听证会前7天需通知当事人。(京华时报 周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