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回生程序获批 双龙汽车"生死"半年裁定——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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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裁定回生程序获批 双龙汽车"生死"半年裁定
2009年02月10日 13:54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直拖而未决的双龙汽车破产保护申请,近日获得了韩国法院作出的裁定。上海汽车(600104.SH)今天发出公告表示,已经接到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的决定书,批准双龙汽车依据韩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进入企业回生程序。

  这是韩国法院在2月6日作出上述决定后,上海汽车首次作出正面回应。

  企业回生程序是指在法院的主导下,调整股东、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的法律关系,促使面临危机的企业恢复经营的一种法定程序。

  法院方面表示,双龙汽车没能偿还去年1月到期的票据920亿韩元(4.6亿元),目前持有的现金低于400亿韩元(1.98亿元),亦无力偿还4月到期的公司债1500亿韩元(7.42亿元),存在“无力偿还”破产原因,有理由开始回生程序。

  对此,上海汽车有关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愿意看到回生程序获得批准,这是解决双龙目前债务、人事、股权、工会等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方式。

  由于进入回生程序,韩国法院指定了两名法定管理人,其一为双龙汽车常务朴永台,他目前担任双龙汽车企划财务部本部长,另外一名为现代汽车前总经理李裕一,曾为现代汽车海外部门负责人。

  法院接管程序启动后,共同管理人将制定复苏计划,并在得到法院批准后,全面开展拯救企业的工作。但制定计划需要4至6个月,并且对双龙汽车的外部资助到计划获得批准为止暂时停止。

  上述决定意味着上海汽车暂时失去了对双龙汽车的控制权,而双龙获取外部支援的可能性,无论来自上海汽车,还是韩国产业银行,都将等到6月以后。

  上海汽车今日还公布了进入回生程序后的时间表:

  回生债权、回生担保权、股票及出资持股的申报时间为2009年3月2日至3月19日;

  双龙汽车回生债权、回生担保权的调查时间为2009年3月20日至4月9日;

  第一次关系人会议日期为2009年5月22日。

  虽然进入回生程序,保证生产经营可以继续进行,但不代表双龙已经重现生机,恰恰相反,目前双龙汽车拥有的现金仅为300亿韩元(1.49亿元),还不足工厂一个月的运转费用。

  对于入主双龙现在所面临的困境,上汽集团董事长胡茂元近日也对媒体公开表示,对于包括工会在内的困难估计不足。事实上,作为中国本土生产商走出去的第一步,上汽集团的表现已经可圈可点,但包括韩国工会在内的问题均随着韩国政坛变化而变化,加之外部经济环境突然恶化等因素,由此带来的诸多不确定性,的确出乎上汽意料。

  “不过,归根结底还是双龙不赚钱导致了上述问题,其SUV的产品结构和依赖出口贸易的生存方式都让它难以摆脱目前的困难。”上海汽车前述人士告诉记者。(赵奕)

【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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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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