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经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同意,发布公告,决定从2009年4月27日起分别召回3127台福特品牌汽车和307台马自达品牌汽车。
具体召回车型如下:福特品牌为从2009年2月16日至2009年3月2日(含)之间生产的蒙迪欧-致胜2.3L所有车型、福克斯1.8L自动挡车型和福克斯2.0L所有车型,召回车辆总数为3127台。马自达品牌为从2009年2月26日至2009年4月16日(含)之间生产的马自达2 1.5L自动豪华版、1.5L自动尊贵版,马自达2劲翔1.5L自动豪华版;从2009年3月16日至2009年4月16日(含)之间生产的马自达3 1.6L自动天窗版、马自达3 2.0L手动豪华版。召回车辆总数为307台。
本次召回所涉及的车型,由于部分批次的天窗玻璃受到污染,导致玻璃与钣金边框接合强度不能满足规范要求,致使部分天窗玻璃在车辆高速行驶时可能与钣金边框分离,存在安全隐患。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将对所有属于召回范围的车辆进行检查,对问题车辆免费更换天窗玻璃,以消除可能产生的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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