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车贷还完,车主马先生却未得轻松。昨日,担保方通知他,解押要到处跑腿办手续,还需另交1000元服务费。对此马先生称合同未约定,表示无法接受。
2006年,马先生在广本文华店购得雅阁车一台。马先生通过北京腾达庆红商贸有限公司的担保,在银行贷款14.5万。近日,还完贷款的马先生找担保方办理解押手续时,被告知需缴纳违约金3000元。
昨日,担保方负责处理此事的周先生解释称,担保时马先生曾签过一份合同,但马先生坚称不记得、未见过该合同。
合同要求马先生每年需通过担保方办车险,“少一年罚三千”,但马先生第三年并未通过该公司购车险。
对此,马先生称,他三年均在此购车险。双方僵持不下,最终担保方同意将3000元降至2500元。
马先生正欲掏钱时,周先生补充称“解押还需再交1000元”。其承认合同上并未约定该费用,但贷款还完、办理解押过户需到处跑腿办手续,1000元为服务费。
“这不是随口要钱吗?”马先生称,他无法接受。
北京银行新源支行方面负责信贷的薛主任表示,此前已有客户对此投诉。担保方此项行为是企业自身的营利行为,与银行无关。
(张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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