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日电 昨日,国务院相关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上海长春等五城市新能源车补贴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同时,对于节能汽车的补贴将在全国推广,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可获每辆3000元的定额补贴。
节能车与新能源车分别获补
新的补贴政策将补贴对象分为新能源汽车和节能汽车两种。由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的通知》,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和纯电动乘用车被归入“新能源车”中,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5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每辆最高补贴6万元。
而节能车的补贴方案则出现在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节能汽车推广实施细则的通知》中。这份通知将发动机排量在1.6升及以下、综合工况油耗比现行标准低20%左右的汽油、柴油乘用车(含混合动力和双燃料汽车)纳入“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中央财政对消费者购买节能汽车按每辆3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
非新能源车补贴试点城市可享节能汽车补贴
新能源车补贴实施细则将先在上海、长春、深圳、杭州、合肥等5个城市试点,其他城市暂时还不能享受这一优惠政策。节能车补贴则不再试点,直接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而且与新能源车补贴拨付给车企不同,节能车的补贴将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直接兑付给消费者。
从补贴细则来看,电动汽车和混合动力汽车等其他类型的节能汽车所获补贴有较大差距,政策倾斜意味十分明显。我国汽车业未来将走“电动路线”,通过发展电动技术来提升中国汽车产业全球地位的战略考虑俨然已露端倪。
但是,目前国内电动车在技术、市场等方面仍远未称得上成熟,要想短期内通过大范围普及电动汽车来实践和完成当前紧迫的“节能减排”工作,显然不切实际。小排量、低油耗的“节能车”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仍将充当实现汽车行业“减排”任务的主力军。因此,相关部门在出台新能源汽车补贴实施细则的同时,另文发布了对节能车的补贴政策。这一政策是对去年公布的小排量乘用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延续和深化,亦反映出决策层在厘定汽车产业未来发展道路和促进当前“节能减排”工作二者之间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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