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了解到,为了更好地推进节能减排,改善城市环境,经上海市政府同意,上海将延长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实施期限。
按照相关计划,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期限延长至2010年12月31日结束,同时受理期限延长到2011年1月31日结束。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商务部等十部委联合印发的《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鼓励老旧汽车淘汰更新补贴暂行办法》,从2009年6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上海共受理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申请补贴材料1.4万余份,实现销售收入近23亿元人民币,政府补贴9000余万元。从车辆更新方式看,转出更新占79%,报废更新占21%;从购置新车情况看,沪产车辆占53%。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强调,实施汽车以旧换新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扩大内需、调整结构、关注环境民生、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一项重要决策。促进汽车以旧换新和老旧汽车淘汰更新,不仅有利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还将促进消费者固有消费观念的逐步转变。(记者吴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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