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了GPS车被抢 车主状告导航公司索赔八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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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了GPS车被抢 车主状告导航公司索赔八万
2010年04月08日 11:25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2009年的一天晚上,邓先生的车被4名歹徒抢走,为此邓先生损失26万多元,虽然经过保险公司赔了18万多元,仍有8万多元损失无法挽回。邓先生认为,为他提供GPS导航系统的某gps导航公司没有及时锁车,负有责任。邓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赔偿8万多元,结果一审败诉。邓先生不服,上诉至中院。昨天,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会客户车被歹徒抢走

  2005年9月28日,邓先生向某GPS导航公司购买GPS设备安装于自己车上,2008年9月份,服务到期,邓先生又向该公司支付了一年的服务费600元,该公司另外免费送了两个月的服务期。去年3月25日,邓先生开车来到沙井街道鹏程花园小区门口,当他准备停车会客户时,被4个不明身份的男子强行控制在车内,并拉至东莞塘厦,丢在路边。除了车被抢走,邓先生还被抢走现金10万余元、5张银行卡及现金支票等财物。

  GPS公司被索赔8万

  邓先生称,事发后,经公安机关鉴定,自己此次损失为26.9万元。保险公司赔偿了车损185785.6元。依鉴定结论,邓先生尚有83214.4元的经济损失未能获得赔偿。邓先生认为,其被抢车辆在某GPS导航公司安装了GPS保护设备,并支付了相应的服务费后,该公司理应承担对其车辆在特定情形下的保护责任。但事与愿违,邓先生安装的GPS保护设备形同虚设,导致其车辆被抢后失去控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大经济损失。邓先生向其索赔,但对方不予理睬,于是诉至于福田法院。

  被告某GPS导航公司一审时辩称,在邓先生车辆被抢过程中,他们已经提供了包括定位跟踪、协助报警、断油断电等相应服务,不存在违约行为。一审法院审理后驳回了邓先生的诉讼请求。邓先生不服,提出上诉。昨天二审进行了法庭调查,目前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记者王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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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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