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315”,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汽车召回制度回顾与展望》。报告显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实施5年来,我国共召回汽车321万余辆;其中,2009年的汽车召回次数和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据有关部门统计,从2004年10月1日《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正式实施到2009年底的5年间,国家质检总局已先后受理近60家国内外汽车制造商的212次主动召回,召回车辆321万余辆。召回频率也在逐年上升,从2004年的10次,到2008年的47次,再到2009年的57次召回。
据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有关专家介绍,5年多来受国家质检总局调查影响召回的车辆有近90万辆。据统计,2009年召回的136.482万辆汽车中,有24.37%是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调查引发的,可见我国汽车召回监管力度正逐步加大。
据介绍,2009年中国共实施汽车召回57次,涉及车辆136.482万辆,超过2008年1.5倍之多,涉及33个企业。其中,国产汽车召回29次,涉及车辆128.34万辆;进口汽车召回28次,召回车辆8.14万辆。无论从召回次数还是数量上看,2009年中国汽车创召回史上新高。2009年汽车召回市场的一个明显变化是自主品牌的主动召回意识开始增强。
据统计,2009年中国汽车召回事件共涉及33个企业,这里不仅有玛莎拉蒂、奔驰、宝马、路虎、捷豹、沃尔沃等国际大牌,也有吉利、长城等自主品牌。有的企业在一年中召回过多次,如丰田、长安福特马自达、沃尔沃召回了4次;捷豹召回了3次;奔驰、三菱、上海大众、丰田、东风日产、一汽轿车等都召回过2次;而吉利、华晨金杯、雷诺卡车3个汽车制造商实现了召回“零”突破。2009年,企业的平均召回完成率在85.5%以上。(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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