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标车淘汰补助与以旧换新同步 申领补贴可二选一——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汽车新闻
    黄标车淘汰补助与以旧换新同步 申领补贴可二选一
2010年01月28日 16:38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者从北京市环保局获悉,本市从去年6月开始实施的黄标车淘汰补助政策将延长至今年5月31日。5月底前本市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与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同步执行,凡符合上述两项政策要求的车主,可在这两项优惠政策中任选其一,申请领取相应补贴。

  今年本市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沿用2009年第二阶段黄标车淘汰鼓励性补助的资金标准,淘汰鼓励资金最高2.2万元,最低500元。

  按照规定,对在2008年9月27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黄标车报废,已按北京市政策领取补贴,又符合国家以旧换新政策规定条件(除执行时间外),但尚未按原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完成补差的车主,可按调整后的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直接就高申领国家与本市补助的差额部分,最高可领取17200元差额资金。

  对在2008年9月27日至2010年5月31日期间将黄标车报废,已按北京市补助资金,并按原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完成补差的车主,可按调整后的国家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二次补领调整补贴标准后的国家汽车以旧换新差额补贴资金。其他符合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的老旧汽车(非黄标车),按照调整补贴标准后的国家汽车以旧换新政策领取补贴或补差。

    ----- 汽车新闻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