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国标暂缓实施 网友:需要制定者的负责精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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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摩国标暂缓实施 网友:需要制定者的负责精神
2009年12月17日 15:45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围绕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各方博弈终于可以稍稍歇息一下了。国家标准委昨天下午宣布,此前发布的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多家电动车企业就此回应认为,新国标只是暂缓,不是取消,电动自行车企业会借着缓冲期尽快调整。

  标准委

  “电摩”内容暂缓实施

  昨天下午,国家标准委在其官方网站发出通知:《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通知称,2009年12月15日,国家标准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共同研究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的相关问题。考虑到目前电动摩托车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制定好一系列相关配套政策还需要一个过程,经研究决定,标准中涉及电动轻便摩托车的内容暂缓实施。

  同时,国家标准委责成相关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充分听取相关方意见的基础上,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以便使该标准既能够符合产品在安全、环保和节能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又能够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留有空间,更能够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安全与权益。

  协会

  加快修订电动自行车国标

  中国自行车协会助力车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陆金龙昨天在得知暂缓申请被采纳后表示,协会将加快《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

  在最近一次的电动自行车标准修订讨论会上,协会认为应把电动自行车的重量从现行的40公斤以下修订为58公斤至65公斤,把行驶时速从20公里以下提高到28公里或29公里。

  网友

  需要政策制定者的负责精神

  “电动自行车应名符其实,别拿消费者做人质”。有网友说,一些电动自行车企业不断加大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和马力,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如今电动自行车企业担心经营受损,却惟独不担心电动自行车马力增大、速度提高,对消费者及他人生命安全造成的威胁。

  有网友提出,这次电摩国标暂缓是件好事情,可以让相关各方采取更加科学的态度解决当前这一领域存在的难题。目前电动自行车管理存在两难:当自行车管理,对自行车或行人带来了不安全;当机动车管理,对自身安全带来更大的问题。如何在这些问题中寻找各方都满意的解决办法,需要政策制定方的智慧和负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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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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