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置税政策有变 减征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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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置税政策有变 减征时间以购车发票为准
2009年12月11日 10:15 来源:重庆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随着税务总局关于1.6升及以下小排量的乘用车的购置税征收标准调整,原来按5%征收购置税的政策确定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调整后的按7.5%征收政策自明年1月1日起执行。

  “新征收时间以车辆购置发票为准,也就是说,只要购车发票时间为12月31日,哪怕1月1日或以后来办理购置税,仍然按以前的5%来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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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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