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评说:消费者实惠或打折扣 节能补贴先天不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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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评说:消费者实惠或打折扣 节能补贴先天不足
2010年06月09日 09:30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如果说《新能源汽车补贴》探索的是汽车行业的未来,那么《节能汽车补贴》则着实让广大消费者得到了真正的实惠。从政策出台后的关注度骤增可以预计,节能汽车将为下半年车市注入一剂强心针,这也让《新能源汽车补贴》有些黯然失色。

  新能源车补贴是推动电动车行业发展的财政杠杆,补贴更大意义在于对产业的指导。比亚迪F3传统汽车售价在7万元左右,可插电的F3DM售价则需15万元,直补5万元后,价格可以下调至10万元,如果再加上每年节省下来的汽油费,对消费者本来应该具备足够的吸引力。但在电动汽车技术无法媲美传统动力车型,辅助设施无法普及的情况下,消费者很难为电动汽车的不便利性和不稳定性以及未来的不确定性“埋单”,因此,市场很难出现热捧电动车的局面。

  而节能汽车补贴政策则完全不同,它将成为车企和经销商的新卖点。新政补贴按量不按价,都是统一的3000元,节能型乘用车购车补贴和购置税优惠叠加后,优惠幅度将超过2009年购置税减半征收的优惠幅度,10万元的车型在补贴后相当于将购置税减免了2.5%左右。价格越低的车型,受益程度也就越高。

  不过,就算是《节能汽车补贴》实实在在地摆在面前,消费者也并非没有担心:“补贴实施,车价不降反升,老百姓一点也得不到实惠。”仔细分析不难理解,2009年购置税减半政策就曾导致部分小排量车型涨价,至今让消费者心存怨言;其次,理解补贴标准需要对汽车行业有所了解,更多消费者并不了解综合燃料消耗量限值;再有,由生产企业在销售时兑付给购买者的模式也缺少公信力,容易造成国家补贴给消费者的金额被厂商打折扣。

  从中国汽车的发展格局来看,新能源汽车在补贴上还需苦练“内功”,政策引导小排量的发展仍是大势所趋。但新政中“车辆可通过加重达到节能标准”的漏洞,将可能导致产品市场价格的混乱。如何让消费者真正得到看得见的实惠,避免未预见的损失,新政策审批、执行和监管环节给相关部门提出了更大的难题。(文/吴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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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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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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