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召回制度不能成为汽车产业的保护伞——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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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都市报:召回制度不能成为汽车产业的保护伞
2010年03月03日 09: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京报》报道,3月1日下午,丰田汽车总裁丰田章男在北京举行说明会,向中国消费者鞠躬道歉,他称:“丰田汽车包括中国在内,在全球范围实施了大规模的召回,也给中国消费者带来了影响和担心。”虽然丰田章男的道歉很有诚意,然而,这或许并不能迅速恢复中国消费者对丰田公司的信任。因为,丰田汽车召回事件引发了中国消费者的强烈不安。这种不安是由于他们感到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并不能提供充分的安全保障。

  点评:中国汽车召回从制度设计到执行层面都存在着偏袒汽车生产商的倾向。在汽车召回事件中,丰田汽车向美国支付了1000亿日元的质量保证金,而按照我们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对企图隐瞒缺陷的汽车制造商最高罚款是3万元。如此轻描淡写地罚款自然难以体现法规的威慑力。另外,中国的汽车召回事件近年来虽然在不断增多,但是,与国际市场相比力度仍然不够,对问题的重视和严厉程度也远远不够。我国的汽车召回制度也并未像美国那样反应灵敏且措施严厉,反而一些问题可能正在被我们的汽车召回制度所掩盖。 点评: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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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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