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原有的优惠政策是:从2009年1月20日至12月31日,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5%征收车辆购置税。此次发布的新规显示,小排量汽车车购税的优惠政策将延续到2010年底,但优惠的幅度进行了调整,由目前的5%调整为明年按7.5%征收。相比于2009年1月20日之前的10%的税率,国家对小排量汽车消费仍有政策的倾斜,但扶持力度有所减弱。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财税研究院刘玉章教授表示,这一调整体现了国家引导国内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发展的目标未变,节能减排仍然是一项重要工作。不过,由于去年突遇国际金融危机,国家制定的一些政策也是摸着石头过河。以原政策来看,降低幅度过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国家税收。新政策的减税幅度应该说是更适宜的,既能吸引大家购买小排量车,又有利于这项政策能够长期持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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