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报道,一位周先生花23.98万元买了一辆迈腾,保养时发现有维修记录,经销商称维修是经制造厂家一汽大众同意,使用原配件,属于“出厂准备”,修好的车可当新车销售,这一过程不需告知消费者。周先生起诉汽车经销商,要求双倍赔偿,但是法院并不支持原告,认为经销商的说法合理。
法律的依据我们不想多做追究,但这样的事情,如果摊到法官大人头上,我想他也一定会窝火,难于接受。这就像买了一套新衣服,上面却有一些污渍,尽管洗干净后并不怎么影响穿用,但是心里肯定感到很别扭。
不管这么说,这辆车毕竟是辆问题车,尽管它被修好了。如果是一个诚实的销售商,他就应该在事先据实告诉买主,并且在车子档案中做上明确记录:“此车经过维修,已经完好如初”,而不能等消费者再次维修时去自我发现。至于买与不买,让消费者在知情的前提下做选择。愿意买,就是他心甘情愿,事后不落抱怨。不愿买,就去买别的车,反正这年头可选的车子多的是,不是“死了张屠夫,就得吃混毛猪”的日子了。然而从报道看,显然是经销商隐瞒了车子经过维修的情节,消费者被蒙在鼓里,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买下了这辆问题车。当然做为一个普通消费者,按照常识判断,哪有把经过维修的车子当新车卖的?我们过去也是闻所未闻。在我们看来,经销商不把实情告诉买主,就是涉嫌欺诈。
尽管法院可以认定经销商将维修过的车当新车卖的行为合法,但是恐怕难以认定他们隐瞒事实真相的行为正当。这是两件性质不同的事情,经过维修的车子可以当新车卖,但是,把全部事实告诉消费者,这是诚信的问题,人们有理由要问:一汽大众你们的车子究竟还有多少“无需告诉”消费者的问题呢?这种厂商的车子能放心买吗?不诚信是商家的大忌,对一汽大众和经销商来说,多卖一辆问题车获小利,而损害自己形象,则招实祸孰轻孰重,你们还是自个儿掂量掂量吧。
再联想到,8月20日,大众对北美1.45万辆使用同款DSG变速器的产品进行了召回。在北美召回至今已有二十多天了,可是在中国销售的同类车型,却没有任何召回的迹象,这可是牵扯到中国2.5万名使用迈腾的消费者,以及众多使用高尔夫GTI、大众EOS、大众CC、辉腾等进口大众车的消费者的驾驶安全问题,这其中有没有对中国消费者的歧视?是不是在大众眼里,觉得中国人的生命安全比美国人低一等?尽管中国已经是大众最大的市场,销量超过了美国,甚至德国本土。大众在中国赚了数百亿钱,却把中国消费者的安全问题视为草芥,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把这这两件事联系起来看,大众作为一家跨国汽车企业,除了赚钱,是不是也要讲点起码的商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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