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过斑马线不减速?罚款200元、扣3分!
机动车过斑马线不减速,将面临200元和扣3分的处罚。近日,广州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设立了50个执法点,出动200名警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整治期间,交警将重点针对机动车闯红灯、过斑马线不减速等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尤其是在交通警示灯允许通行的情况下,机动车没有主动避让斑马线上的行人,也将受到同等处罚。
斑马线行人安全问题,主要是因为斑马线上不少车辆速度较快,人车抢道造成。其实,斑马线不只是一条简单的人行横线通道,更代表了一个城市的文明。建设城市交通文明,行人和司机应相互配合,把安全意识放在首位。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2条规定:“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在斑马线前减速或停车礼让行人,理应成为司机的自觉行为,但为何有些司机如此“霸道”呢?
事故回放:机动车不减速酿悲剧
斑马线上屡屡发生行人伤亡交通事故,似乎已成为我们身边经常发生的新闻。据统计,去年我市共发生涉及行人的交通事故1764宗,占总事故量逾三成,其中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一年达到408人,受伤人数达到1754人。
5月16日上午,白云区云城路发生一起冲红灯撞人惨剧。两名儿童一起过斑马线时,11岁的小弟弟被一辆飞奔的黑色小轿车迎头撞个正着,推土式推进几十米后当场死亡。13岁的哥哥幸免遇难。悲剧发生的原因正是肇事车车速过快。
5月17日22时30分,广从路永兴路口斑马线上。一名女子在横过马路时,被一辆快速行驶的运煤车撞飞至少20米远,随后运煤车在惯性前冲时右后轮又从这名女子身上压过,女子胸部以上全部断裂,当场死亡。运煤车接着又撞上路边一公交车站正在拉客的一名摩托车仔,随后侧翻,车上的煤轰然塌下,摩托车仔受轻伤。
以上只是5月中旬发生在广州市区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中的一小部分。在这些看见斑马线不减速的司机眼里,斑马线几乎形同虚设。这样的悲剧还在不断地在斑马线上发生。一条条生命的代价,一个个沉痛的教训,却无法阻止这些悲剧的频繁上演。据交警部门分析表示,发生在斑马线上的交通事故,有些是发生在有红绿灯控制的十字路口斑马线上,也有的是因为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造成,但更多的行人事故,发生在没有红绿灯控制的道路斑马线上,一些机动车司机快速抢行,对行人的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
呼唤文明:斑马线上的礼让意识
“刚学会开车时,见有行人过斑马线,我会停车让行人先走。但是总有后边的车‘不耐烦’,按喇叭催促我,超过时还给我脸色看。”私家车主何小姐有些无奈的说道,她认为机动车与人抢道,本身已是一个不对等的竞争,行人在这场斑马线上的较量中,是绝对的弱势群体。不可否认,有些行人有不看指示灯、不按斑马线行走、随意乱穿马路的习惯,但似乎这也无法成为机动车可以横冲直撞的理由。
“汽车文明”不仅建立在遵守交通法规上,还体现在相互礼让、行人优先的精神上。在斑马线上,很多司机的交通意识还停留在靠“叮铃铃”来提醒行人的自行车时代,交通安全意识没有遵守汽车社会的行车规则。礼让,请从斑马线上开始。而在行车时,面对路上的横过马路的行人,首先要减速。无论他是否在斑马线上。有了“礼让”的意识,才能保证行人的安全,也保证我们自己行车的安全。
路面指路系统“模糊” 市民可投诉
开车在路上,被指示不清的指路牌弄得晕头转向怎么办?如今你可以通过市公安局金盾网或市交通规划研究所网站,将你对指示系统有“意见”的路段向政府相关部门反映,并可以得到解决。
记者近日从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我市正在开展五区道路(荔湾、越秀、天河、黄埔、白云)、广州市域范围内高快速路、亚运通道及场馆衔接道路指路标志系统改善方案研究工作,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合广州市交通规划研究所分别在市公安局金盾网(www.gzjd.gov.cn/)和市交通规划研究所网站(www.gztpri.com/)开辟调查专栏,面向全市征求社会各界及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调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12日24时。(文: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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