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费突涨一倍 车主不满车停消防通道——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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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停车费突涨一倍 车主不满车停消防通道
2009年06月25日 09:02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地下车库停车费突涨价,南三环南曦大厦数十辆原本停在地下车库的车辆因未缴纳停车费,被挡在地下车库外。大厦前的消防通道成了“停车位”,车主称,他们向物业缴纳的地下车库租金尚未到期。

  消防通道成停车位

  “停车位已满”。昨日下午,南曦大厦停车岗护栏上挂着指示标,地下车库通道口被四五个隔离桩拦住,车辆无法进出,多停在大厦前的消防通道。

  车场工作人员表示,原来南曦大厦大部分业主和租户的车停在地下,现在地下停车费涨到600元/月,很多人只能把车停在消防通道上。“有隐患,我们没辙。”工作人员说。

  老租户不愿退租金

  车主武先生说,此前,停车费大多数都是每月300元,也有业主或租户一次性缴纳了一年或者更长时间的费用,享受的平均月租金为200元或者更少。

  本周起,开发商要求将地下停车费统一涨到600元/月,或用16万左右的价格购买,未办理者即使向物业交了停车费,也不让停车。

  小区物业表示,此前地下车库由物业代管,现在开发商要求出售或涨价出租,物业只是按开发商的委托管理。

  物业工作人员称,原先缴纳停车费的车主,可到物业退回多余的停车费。但许多车主认为,他们的租金未到期,不应被单方中断。

  - 说法

  开发商 封车库为推“新政”

  开发商负责人栾女士表示,地下车库产权为开发商所有,此前一直未对地下车库收取租金。

  栾女士称,去年9月,开发商要求物业不再将车位随意出租。目前600元的月租,120元为物业管理费,480元交给开发商。“万事开头难,此举(涨价)只为推行‘新政’,相信不久就能解决。”栾女士说。

  律师 呼吁发改委制定指导价

  中洲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德华表示,车主向物业租用的停车位未到期,应由物业承担违约责任。

  “关键问题是开发商定价。”于律师说,近年因开发商单方提高停车费而引起的纠纷很多,多因为开发商在地下车位定价上处于垄断地位,且无人监管。

  于律师曾于去年3月上书北京市发改委,呼吁制定指导价,但得到的回复是:地下车库价为市场化调节,政府不宜介入。(记者蓝筠)

【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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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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