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提示 注: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 2011年4月10日至2012年4月10日期间,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轮换办法另行提前公告。
本市“工作日尾号限行”措施将再持续两年,直到2012年4月10日,昨天,北京市交通委、环保局、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就此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在发布会上,零点公司作为第三方公布的民意调查显示,超过八成受访者赞同长期限行政策。
-政策发布
限行措施延续两年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周正宇昨天表示,本市自2008年10月11日起试行的交通管理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取得了良好效果,交通拥堵得到缓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空气质量改善和道路交通压力进一步加大。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节能减排要求,为公共交通发展赢得时间和空间,保持道路交通基本顺畅,本市将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实施时间为2010年4月11日至2012年4月10日。
限行规则维持不变
据介绍,本轮限行期间,车辆的号牌组合、轮换周期、限行区域以及限行时段均不改变,即:号牌组合仍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轮换周期为受限号牌每隔13个周轮换1次,限行区域为本市五环路以内(不含五环路),限行时间为工作日早7时至晚8时。
公车每周停驶一天
据介绍,限行期间内,公车也要按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公车包括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
其停驶时间为限行当日的零时到第二天零时,停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轮限行期间,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封存了30%公务用车,这些公车是否继续封存,政府昨天并未表态。
5类车不参与限行
据介绍,本轮限行中5类车不受限行规定限制:一为警车、消防车等维护公共安全车辆;二为公共运输运营车辆;三为行政执法车辆;四为环卫、道路养护、殡葬车辆;五为“使”字头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法律依据
北京市交通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本轮限行的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有关规定。
具体相关法律条文包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二是《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四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在一定区域内对机动车采取限制车型、限制时间行驶的交通管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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