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躲避交警盘查碰撞路边铁柱,车主受伤。广州市公安交警部门昨日通报表示:23日14时29分许,海珠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瑞宝工业区一社门口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接到警情后,海珠交警大队立即派民警到现场处理,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丁某受伤,马上通知120将丁某送到中山二院南院诊治,丁某称无钱进行治疗,交警部门立即协调医院对丁某进行了治疗,经医院诊断,丁某无需住院治疗,已回家疗养伤。
交警部门表示,经调查核实,事故发生前,丁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东晓南路行驶时,发现有路面执勤交警驾驶摩托车巡逻经过,因担心被依法查处,丁某当即掉头往内街驶去,由于疏忽大意,丁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碰撞路边铁柱,致使丁某倒地受伤。途经的执勤民警见状前来查看,丁某自称无碍后民警离开,事后路人报警。
市公安交警部门表示:守法出行是公民应尽的义务,广州自2006年11月15日开始已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对于违法上路的电动自行车一直予以严格查处。记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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