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解停车难 杭州选择开放“市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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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缓解停车难 杭州选择开放“市场”
2010年03月19日 10:12 来源:钱江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缓解停车难,杭州选择开放“市场”——社会力量建停车场,政府出资补助

  投资者表示:政策支持是好事,但许多问题尚待完善

  今后,如果您发现自己所住的小区旁多了一个停车场,请不要惊讶。昨天,记者从杭州市有关部门获悉,由市建委拟订的《杭州市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停车场(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可以预见的是,以后,我们身边的停车场(库)将会渐渐增多。

  《意见》适用五城区

  值得注意的是,这份《意见》适用于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等目前停车矛盾最为严重的五个城区(以下简称五城区)。

  《意见》中明确,社会力量投资停车设施项目是指境内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项目,以及境外投资者投资建设的各类停车设施项目。

  这里头包括两类:(一)新建项目。指社会力量按照规划要求选址建设的专门提供停车服务的各类公共停车场(库)、建筑超配建部分的公共停车场(库)等。

  (二)改、扩建项目。指企业对现有停车场所进行改造新增部分的停车场(库)。包括对现有企业、住宅小区改扩建的公共停车场(库),以及社会资本对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公共停车场(库)的改造等。

  社会投资,可获政府资金补助

  对五城区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且符合条件的停车场(库)项目,按照规定补助程序,根据停车设施类别给予定额资金补助,资金来源由市、区各承担50%。

  当然,接受政府补助建设的停车场所必须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为社会提供公共停车服务。

  任何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获得经济补助后,不能擅自占用停车场设施或挪作他用。一旦发现有违规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并强制恢复原使用功能。

  另外,接受政府补助建设的停车场所得在停车出入口明显处设立“政府补助公共停车场所”的标志,对其公共开放性也要实行群众监督。

  投资者表示,许多问题尚待完善

  去年下半年杭州市建委就曾提到,民营资金建公共停车库,一个车位最多补助2万元(详见本报去年6月5日A2版)。这个优惠,对投资者来说,有吸引力吗?

  杭州一家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个政策对民资是个极大的支持。但也有许多问题要考虑。偏的地方,车流量少,成本难收回;市中心需求大,对设备的要求更高,补贴不够;老小区旁建停车场,的确有需求,但一般都是150块包月,企业肯定承受不起;还有一个问题是,市中心建停车场,也许在公示时就被居民否决。”

  针对这一点,《意见》也提到,杭州将有社会停车场(库)建设联席会议制度,不断完善遇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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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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