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交通:治黑车“罚”不如“法”——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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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交通:治黑车“罚”不如“法”
2009年11月05日 09:28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有垄断就容易有“黑市”。消除垄断、为百姓提供价廉质优且充足的交通服务,“黑车”才没有存活的空间

  报载,国庆中秋两节期间,京沪高速公路客运一票难求,扬州一对夫妇“灵机一动”,借辆大客车跑起了客运,不料这辆“黑车”途中被查,两人弄巧成拙。

  眼下,不论在哪个城市,无照经营、非法揽客的“黑车”可不少,有三轮、摩的、小轿车,也有中巴、大客。谓之以“黑”,是因为这类车低价揽客,大大挤占了正规运营车辆的盈利空间;他们只赚钱不纳税,影响国家税收收入;他们不定期强制检测车况,不投保三者险,不提供任何乘车凭据,乘客安全缺乏保障。基于此,从公安部、交通部到基层管理部门,都千方百计对黑车围追堵截。某市运输条例规定,“黑出租”拉活儿,将被罚款3万—10万元,管理部门的决心,可见一斑。

  然而仔细思量,围堵、重罚绝不是办法。

  有需求就会有供给。正是因为“一票难求”——公共交通服务资源的严重不足,才让老百姓不得不求诸“黑车”。“黑车”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城市交通的“脱节”,尤其在大城市的城郊接合部,公交线路稀少、候车间隔时间过长,居民早晚出行,全仗“黑车”帮忙。而管理部门整治“黑车”,反令人们叫苦不迭。增加公共交通供给,满足百姓的出行需要,才是打击“黑车”的治本之策。

  有垄断就容易有“黑市”。就拿出租车来说,出于管理需要,有关部门一定程度上控制着行业门槛。与此同时,出租车“份儿钱”沉重,增加的运营成本,最终都转嫁给了乘客。这样一来,谁能开车、车钱多少老百姓都说了不算。而“黑车”的车钱总是好说好商量,人们焉能不动心?笔者今夏出游,在南北两个旅游城市的火车站打出租,都被告知不打表、“一口价”。知情者说,几家出租车公司“霸占”了站前接客的活计。我们一家人大包小包站在路边,简直是望眼欲穿盼“黑车”。消除垄断加强管理,为百姓提供价廉质优且充足的交通服务,“黑车”才没有存活的空间。

  事实证明,围堵、重罚,并不能根治“黑车”,反给管理部门提供了“寻租”空间,增加了交通管理的难度。在北京城南某水产市场附近拉活的三轮车夫们,要向街道管委会购买价格三倍于出厂价的三轮车,否则就按“黑车”论处。对“黑出租”3万—10万元的“弹性”罚款,同样也给权力寻租提供了可能。

  “黑车”司机大多是下岗职工,或者城郊的失地农民。一辆“黑车”,往往是全家的生活来源。与重金“罚他个倾家荡产”相比,想办法让这些“黑”车变“白”——降低出租车行业门槛,适当减免税费,使其成为正规的运营车辆,既服务百姓出行,也解决自身的生存难题,才是两全之策。简单的罚款禁令,粗暴的“砸车”……触目惊心的惩罚背后,总是管理的粗放和低效。多些“人情味”,多份民生情怀,“黑车”之难或许迎刃而解。

  作者 曲哲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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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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