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台
同一个公司的同一份保单,可能因为购买渠道不同保费相差悬殊千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下月起,开始执行的新修订的《保险法》能否遏制这一乱象?车主再为爱车买保险通过哪种渠道最实惠呢? 《江南时报》
案例
同一份保单
能报出四个价
日前,公务员小吴一番讨价还价,选中了一款心仪的爱车,定价为8万元。谈好价后,经销商又向小吴推销起车险。经销商粗略帮小吴算了下,包括交强险、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总保费在4800元左右。经销商非常诚恳地向小吴保证,这个价格绝对是最低折扣。
小吴心中盘算了一下,觉得还是有些贵。回家后,自己登录了经销商推荐的该车险公司的网上进行了投保,预算结果是在4200元左右。
小吴觉得这个差价还是挺大的,之后又拨通了该家保险公司的电话车险业务,接听员报出的保费约5200元。
小吴又拨打了一家车险代理公司,最后算出的保费竟然是5400元。“没想到,同一辆车用了4种投保方式,竟出现4种价格。差价竟然达1200元!”
内幕:最大方的公司返25%保费
一位不愿意留下姓名的车险人员说,大多数买车的车主都会遇到与小吴一样的经历。几乎所有的保险公司都会在汽车销售公司设立保险代办点,有的干脆由汽车销售公司代办保险。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经销商往往按保险公司给的返点高低来做选择为谁来推销。为了推销成功拿到扣点,汽车经销商也乐意把部分手续费“让利”给车主。这基本已成一种潜规则。
居然擅自变更费率
按照保监会规定,车辆商业险中介费除人保、平安、太平洋最高为10%以外,其他的公司不能超过12%。实际上,为了争夺市场份额,有的保险公司采取了恶意竞争的方式,将代理费率提高到了20%~25%。
那么保险公司返点20%甚至更多,难道不怕亏本吗?
事实上,只要保险公司尽可能的争夺市场份额,占有客户资源,那么所谓的“亏损”只是表面现象。一家财险公司的定损员向记者透露,财险公司为了让亏损降低到最低点,采取了“报行不一”的方式来抢占客源。所谓“报行不一”,就是保险机构将已向保监会或者保监局报备的保险条款或费率进行擅自更改的做法。
该定损员说,保监会规定,强制险和公众利益险种都可以在使用后10天内备案,加大保险责任、降低条款费率的新产品则要重新备案。于是保险机构为了吸引更多客源,擅自变更条款、费率,尤其是备案类产品。
例如,大吨位营运货车与大吨位非营运货车的费率就相差很多,保费最多能相差近1万元。为低价吸引客户,保险公司业务员在录单时,可以将“营运车辆”改为“非营运车辆”,虽然是一字之差,保费就相差大了,保险公司就可以赚个差价。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在保险条款上,将短期意外险产品增加重大疾病保险内容,责任险产品增加健康险内容。
解决:电话销售扣率最高成趋势
对于广大车主而言,加强监管后,哪种投保渠道最合适?
据了解,目前,在很多实行自律的城市,不少以前在4S店、代理机构办理续保的车主,改成电话销售渠道购买车险。
可剥离代理成本
一位保险销售人员帮投保人算了一笔账:一单5000元的车辆商业险在传统渠道投保,受自律“7折令”限制,其价格最低可以降到3500元;而同样的情况,拥有电话直销车险牌照的保险公司,其报价可以在最低7折限制下,再降15%,也就是2975元,比传统渠道便宜了525元。
可以说,电话车险开辟了一条实现车主和保险公司双赢的有效途径。
对保险公司而言,由于完全剥离了代理成本,保险公司在多让利15%的基础上,仍然可以盈利,而盈利也就意味着有能力进一步改善服务;对车主而言,电话车险直接让利,享受到了优惠的价格,而且由于电话车险是集中运营,报价统一规范,车主也享受到了公道、透明的价格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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