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两个月轮胎鼓包 专家认为4S店应赔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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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车两个月轮胎鼓包 专家认为4S店应赔偿
2010年03月16日 10:31 来源:长沙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日前,中国质量协会用户委员会、车人网、清华汽车工程研究院联合发布了“2009年度中国汽车产品质量与服务质量投诉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09年共收到用户汽车问题投诉9359例,其中新车质量问题呈现“低龄化”趋势,使用半年以内的新车投诉呈明显上升。近60%的新车投诉出现在购车的6个月内,一年内出现问题的新车投诉占总数的近8成。

  近日,车主管先生致电本报热线96333,说自己的汽车轮胎莫名其妙鼓起大包,担心发生意外。那么,面对轮胎的“鼓包”问题,消费者该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呢?

  轮胎鼓包 车主担忧

  据管先生介绍,去年6月4日,他在万家丽路香樟路口附近的长沙鹏驰4S店购买了一辆标致207手动轿车,说明书上称,整车保两年4万公里,轮胎属易耗品,保5000公里。去年8月10日,里程刚刚过3000公里,他开车经高速公路到邵阳城步县,发现右前胎起了一个“3×10厘米”的大包。

  9月底,管先生到4S店做首保。店里的师傅看了看轮胎,得出的结论是“外力作用引起的鼓包,不能赔偿”。管先生对这个结论非常不满:汽车正常行驶时碾压路面对轮胎的挤压算不算外力作用?如果这也算,那么汽车轮胎只要出现鼓包等问题,一律可以用“外力作用”几个字来搪塞了。他认为,只要不超过5000公里,车辆在正常行驶时所造成的轮胎损坏都应该在理赔范围内,除非能证明系用刀子或尖锐物体扎割轮胎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

  根据条款 有权索赔

  记者联系了长沙鹏驰4S店,将管先生的这一情况详细向该店一名工作人员作了讲述。该名工作人员表示:“维修部门认定的‘不是质量问题’的结论不会轻易更改,如果管先生还有什么意见,可与我们4S店联系,也可以找一个专门的轮胎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记者随后联系了锦湖轮胎湖南经销总代理,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有质量问题肯定赔偿,但如果是自己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则不能赔偿。消费者可通过权威机构来鉴别轮胎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鼓包,然后才能决定谁来负责。这位工作人员同时表示,因为是在4S店购买的,所以消费者还是要去找4S店协商。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叶翔锋律师认为,汽车产品销售,使用说明书就是一份格式合同,管先生投诉的这起事件中说明书上如果有“轮胎保5000公里”而没有详细地说明在哪种情况下保5000公里,发生纠纷后,可能会有几种解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对于这样的格式条款,要作出对制订这份格式条款方不利的解释。在这起投诉中,长沙鹏驰4S店有责任赔偿消费者轮胎。

  昨日,管先生告诉记者,长沙鹏驰4S店这次主动跟他联系了,让他到质监部门或锦湖轮胎湖南总代理作质量鉴定。管先生认为,轮胎是在保修期内出了质量问题,应由销售商负责。

  相关链接 轮胎鼓包

  轮胎的鼓包和胎裂现象的发生,绝大部分是由于使用中出现强烈冲击,导致轮胎在冲击物和轮辋凸缘之间产生严重的挤压变形,造成胎侧帘纱被剪切而断裂。这时,轮胎内部的空气就会从断纱处顶起,形成鼓包甚至胎裂;有时候也会因为材料间分离或受到污染等原因造成。一般的鼓包和胎裂的位置,都发生在轮胎胎侧部位。更重要的是,轮胎异常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如果轮胎鼓包,在高速驾驶中很可能造成突然的爆胎,致使车辆失控酿成车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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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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