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审议修订刑法 飙车醉驾拟入刑定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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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审议修订刑法 飙车醉驾拟入刑定罪

2010年08月24日 07:38 来源:新京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昨日(8月23日)首次审议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这是1997年中国大规模修订刑法后,最大规模的一次修改,也是新刑法颁布以来首次提出减少死刑。

  此次修改共有46处,涉及刑罚结构调整,完善从严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的规定,完善从宽处理的法律制度、规范非监禁刑的适用,加强对民生的刑法保护等方面。

  草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解读

  周光权认为,醉驾和飙车是我国社会转型中遇到的问题。去年一些醉驾的危害后果很严重,飙车引发的重大事故也发生过几起,同时带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性质。此次立法想从源头上堵住这种行为。

  既然是转型中的问题,修改刑法时增设新的罪名也就没有太大的问题。但这个问题一定会有争论,就是现在的行政处罚措施是否够用,或者说有的行为是否是对人的自由权利的限制。在有的国家飙车是允许的,认为这是培养冒险精神,有的国家是划定特定区域、特定时间飙车,他们认为飙车行为中,飙车者本人也有很大的风险,他自甘风险,他有自由选择的权利,法律不能过多限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认为,“因为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

  【社会声音】

  四川成都5年驾龄司机陈思:所有人都知道喝醉了开车是一种非常不负责任的行为,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刑法对醉驾出台更严厉的规定,无论对于司机还是行人都绝对是一件大好事,可以约束那些有酒醉后驾车习惯的人。我认为惩罚措施还应更加严厉,直到杜绝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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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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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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