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八年的磋商与努力,福田汽车与戴姆勒的合资项目终获重大进展。7月16日上午,双方企业代表在人民大会堂共同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该合同签订后,双方将联手做好相关工作,尽快上报国家商务部。
合资期限50年
双方合资项目总投资为63.5亿元人民币,注册资本56亿元人民币,双方按照50:50股权成立中重卡合资公司,其中,福田汽车以现有的欧曼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后的28亿元人民币出资,戴姆勒以等值现金出资,合资年限为50年。目前国内的合资汽车公司的期限一般是20年~30年,福田戴姆勒50年的时间也表明了两者对未来合作前景的看好。
合资公司将生产福田汽车现有的“福田欧曼”中重卡产品和戴姆勒许可的排放标准和动力分别达到欧V和490马力的OM457重卡发动机,达产后,整车生产能力为10万辆/年,OM457发动机为4.5万台/年。
通过多年的沟通与合作,福田汽车与戴姆勒达成了广泛的一致,双方已建立起互信的合作关系。经过协商,福田汽车将保留“欧曼”中重卡产品专有技术、专利、品牌等无形资产的海外市场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戴姆勒将提供技术和专家支持,帮助合资公司提升产品质量升级。
经历8年长跑
戴姆勒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卡车生产商,拥有高端卡车及发动机生产的技术优势,合资后,将为福田汽车的产品升级、实现全球跨越式发展提供生产和营销网络等方面的支持。而福田汽车是国内最大的商用车企业,去年产销突破60万辆,其中欧曼中重卡约10万辆。
但两者之间的谈判远没有达成协议那么轻松,其中经历了整整八年的时间。2003年,戴-克(戴姆勒的前身)、北汽控股双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除了成立北京戴姆勒外,福田汽车与戴-克在商用车领域的合作也包括其中。但2004年发改委颁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明文规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含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当时的戴-克已经确立与福建汽车工业公司和扬州亚星的合资关系,相当于此路不通。直到2007年,戴-克从亚星-戴姆勒退出,终于腾出了一个合资名额,也让戴-克和福田汽车的合作出现了转机。
2008年8月,福田和戴姆勒签订合作意向书,按照50:50 股权成立中重卡合资公司,合资公司将生产福田欧曼品牌的中重卡产品和戴姆勒发动机。据悉,由于合资公司使用的是福田的自主品牌,而一般而言自主品牌的出口和海外建厂不受限制,而此前,戴姆勒要求福田汽车海外建厂需要征得戴姆勒的同意,而福田希望合资公司能拥有更大的自主权,所以谈判一拖至今,由于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最终让戴姆勒作出了让步。(王灿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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