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交管部门表示,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的新制度实施4个多月来,北京已有2259辆机动车在购买新交强险时因酒后驾驶行为上浮15%的交强险费率,15辆机动车因醉酒驾驶上浮30%费率。
根据公安部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自今年3月1日起,逐步实行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制度,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10%至15%之间,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的交强险费率控制在20%至30%之间,累计上浮的费率不得超过60%。浮动费率的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保监局和省级公安机关在充分测算和论证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确定。
自3月1日开始尝试联系浮动制度以来,北京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2.3万起。(李仲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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