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条例征意见 拒绝召回最高罚一半货款(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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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召回条例征意见 拒绝召回最高罚一半货款(3)

2010年07月04日 09:34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背景

  汽车召回事件频发

  今年上半年丰田的全球召回以及最近几个月国内频繁的汽车召回事件是汽车召回新条例出台的催化剂,仅6月份,国内就出现了7起汽车召回事件,此次质检总局再出重拳,加大对汽车召回的管理力度给目前在国内生产和销售的汽车企业敲响了警钟。

  ■专家观点

  新条例接轨国际

  针对此次出台的召回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专家表示这是一种进步。

  汽车行业资深评论师贾新光表示,过去的汽车召回相关法规有很多不足,惩罚力度太低,而现在的新条例征求意见稿中加大了处罚力度。

  著名车评人钟师也表示,原先的汽车召回法规严厉程度很低,监管非常稀松,与国外的执行程度相距甚远。新规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早该将其升级为正规法律。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没有即时履行召回义务的汽车厂商都将承担刑事或民事责任,除非发生重大事故遭到消费者投诉,正常情况下,应该只会像国外一样,对车企加重罚款力度。(记者孙乾 江云花 曹锦 郭爱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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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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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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