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八日电 为期两天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闭幕。会议指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开创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新局面。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就贯彻中共十六大精神,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了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和农村工作作了部署。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曾庆红、黄菊、李长春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扩大内需的方针,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消费在整个消费中的比重。只有在广大农村形成和谐安定、健康向上的良好局面,保证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稳定才能有坚实的基础,国家的长治久安也才能有可靠的保障。
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重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稳定中共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要落实土地政策和《农村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要在保持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一是推进农村税费改革。二是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三是探索对农业和农民实行补贴的各种有效办法,加大国家对农业特别是粮食主产区的扶持力度。四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农的力度。
第二,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培育农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把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基本目标,坚持按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办事。优化农业区域布局,促进优势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形成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加大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更快更好地发展。通过体制创新、技术改造、布局优化和产业升级,提高乡镇企业的竞争力。
第三,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进一步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支出的结构,增加对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支持,逐步形成国家支农资金稳定增长的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加快贫困地区脱贫步伐。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为农民进城务工创造有利条件。
第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要继续完善村民自治,切实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配套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要注重传播先进思想、先进文化和先进适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