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8日电 日前,上海戏剧学院教授、著名作家余秋雨以人格受到诋毁为由,将某刊编辑肖某告上法院。宣武法院择日将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原告余秋雨诉称:被告肖某在连续几年的“批判余秋雨”浪潮中,开创了以不正当的侵权手段编辑批判文集来围攻原告的先例。被告所主编的《秋风秋雨愁煞人》已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2002年9月11日一审判决为侵权书籍,停止在全国发行。
被告还撰写了多篇严重侵犯原告名誉权的文章在《书屋》等杂志发表,其中《文化中的文化》一文,更由恶意批判发展到具体诬陷。被告用断章取义的手段彻底歪曲了原告多年来对深圳文化和香港文化的整体研究,蓄意伪造了一个耸人听闻的事实:原告对深圳文化的正面评价,是为了牟取一套豪华别墅。被告在文章中说原告“做深圳文化顾问,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他一套豪华别墅。文化在这里已是具体的名利”。这项诬陷,不仅把原告的文化行为概括成受贿的结果,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深圳市政府的声誉,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事实是,深圳的任何机构、单位和个人,从未“奉送”原告寸土片瓦。
原告余秋雨认为:原告在上海文化、香港文化、深圳文化等城市文化的研究上有广泛的国际影响,曾担任国际城市文化研讨会的主讲人和城市代言人,被告的这种诽谤和捏造,不仅诋毁了原告的人格,也诋毁了原告参与的这项新兴的国际学术研究计划,伤害了原告在海内外的广大读者,被告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为此,原告余秋雨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公开承认关于原告“为深圳扬名,深圳奉送一套豪华别墅”的言论是无中生有的,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