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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出台新办法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将有章可循

2003年01月08日 08:49

  中新社北京一月七日电(记者 姜知然)为促进中国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规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中国教育部颁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暂行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二月一日起施行。这是记者今天从教育部获得的消息。

  《办法》强调,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当符合中国的相关规定,遵守所在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并取得相应的合法资格,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办法》要求,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应当优先举办具有中国高等教育比较优势或者特色的学科,并充分考虑所在国家(地区)的需求及发展特点。国家鼓励高等学校在更为广泛的学科领域开展境外办学活动。

  《办法》还明确了高等学校境外办学的申请和审批程序。规定高等学校境外办学实施本科或者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按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是指高等学校独立或者与境外具有法人资格并且为所在国家(地区)政府认可的教育机构及其他社会组织合作,在境外举办以境外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机构或者采用其他形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据介绍,《办法》的颁布,使多年来不断发展的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有章可循,纳入规范化管理的轨道。同时对促进中国教育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竞争力也将起到积极作用。

  另悉,近年来中国高等学校境外办学活动逐步发展,越来越多的高等学校走出国门,参与教育的国际竞争与合作。目前经教育部批准,全国共有近二十个大学和机构到境外开展办学活动。


 
编辑: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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