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一月六日电 据此间《解放军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王胜明就民法典编纂中知识产权能否进入民法典、涉外“民事”是否纳入民法、人格权法是否应独立成编、债法总则要不要独立成编、物权法中是否应当做分类、民法草案将如何审议通过等六大热点作出阐释。
涉外“民事”是否纳入民法?有人主张将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纳入民法草案,而有一部分学者倾向于起草一个独立的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法或者单行的国际私法。对此,王胜明说,随着对外开放和加入世贸的要求,涉外民事关系日趋复杂,这次草案根据一些专家的意见对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作出了规定。
关于人格权在这次民法编纂中的争论焦点何在?王胜明解释说,人格权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在起草中没有什么争议,人格权应该在民法典中规定,也没什么争论。争论在于,人格权的内容是放在总则,还是独立于民法总则单编规定。二战以来特别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后,对人在社会生活中特别是在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性和价值认识逐渐提高。这次民法草案对人格权单编作出规定。当然,这一做法科学性如何,还可以进一步研究。
民法草案初稿已提交常委会审议,如何审议、通过,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王胜明认为,对民法草案是统一审议还是分编审议、分编通过,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他个人倾向分编审议、分编通过。如果采取这种形式,明年的工作重点就可放在集中力量修改有关物权法的内容上。
另据悉,立法人士称在民法草案中人格权法独立成编,在世界民法典中尚无先例,可谓立法上一大突破。民法草案的制定将进一步完善中国人身权利司法保护制度。除民法通则以及其他单行法律已经规定的权利外,民法草案人格权一编新增了信用权和隐私权两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