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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已初步建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2003年01月04日 19:04

  中新社北京一月四日电 (记者 朱大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杼滨今天在此间表示,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初步建立起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

  韩杼滨说,五年来,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二百一十二亿多元人民币。对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等一批严重腐败分子的依法查办,有力地震慑了犯罪,昭示了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坚定决心。

  韩杼滨在今天开幕的第十一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作题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事业新局面》报告中讲此番话的。

  他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正在实现从分散状态到集中管理、从初级形式的预防到系统预防、从检察机关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在一些地方和领域比较有效地防止了职务犯罪的发生,减少了国家经济损失,消除了一些不稳定因素。

  韩杼滨表示,过去五年,各级检察机关坚持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重点查办发生在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的职务犯罪案件和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案件。查办了一批国有企业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等犯罪案件,保障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发展。查办了一批重大安全事故背后的严重渎职犯罪案件,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新领域、新罪名的渎职犯罪案件,促进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政勤政。开展了联合追逃、打击黑恶势力“保护伞”、打击严重行贿犯罪、集中清理积压线索和久侦不结案件等专项行动,使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保持了强劲势头。

  韩杼滨说,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在一万四千六百多项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工程中广泛开展了预防职务犯罪活动,各地推动建立社会化预防职务犯罪组织六千三百三十八个,提请地方人大常委会制定预防职务犯罪的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二十七件。


 
编辑:吕振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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