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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国防部”设置“军备局”负责未来军事工作

2003年01月03日 15:51

  中新网1月3日电 台“国防部”的“军备局组织条例”今日通过审议,决定“未来武器系统与军事采购、‘国防’工业发展、军备交流合作等重要工作,将由‘军备局’依专业分工原则执行,由‘行政院’另订施行日期”。

  据台湾媒体报道,“立法院”今日三读通过了所谓“国防部军备局组织条例”。据称,因应“国防二法”确立“军政、军令、军备”3大体系专业分工的需要,条文中规定设置“军备局”以“管理未来军备决策与咨询事务,负责处理军备政策和制度规划,以及负责督导各专业机构执行购买武器与军备、营产管理和支持后勤等事务。”

  此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军备局”将来为“国防部”及所属机关、学校、部队使用的公有不动产的管理机构,且当台当局需要发展“国防科技工业”时,“军备局”则可申请“行政院”核准投资生产事业。

  此外,该条文规定,“军备局”需设置“局长”1人及“副局长”2人。


 
编辑: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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