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社
中新网分类新闻查询>>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大观>>经济新闻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上海公布中标药品最高市场售价 1月5日起执行

2003年01月03日 11:25

  中新网1月3日电 上海市物价局昨天公布了2002年第二批集中招标采购中标药品的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规定自2003年1月5日起在全市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企业中执行。

  据《上海文汇报》报道,今年第二批招标药品包括抗肿瘤药品、抗酸及治疗消化性溃疡中成药和诊断用药共74种,采购金额约5.5亿元。参加投标的企业共38家,其中生产企业14家,经营企业24家,总投标品种规格共243个。经过开标、评标、医疗机构确认中标候选品种等程序,最终有180个品种规格中标,中标率约74%。

  报道说,上海市物价局根据差别差率的原则核定了中标品种的临时市场最高零售价格,较招标前价格平均下降约6%,全年可降低患者药品费用负担3000余万元。

  为确保中标药品的使用,医保部门将对属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中标药品列入医保支付范围,未中标的药品医保将不再支付。各级物价部门将继续加强对中标药品市场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市民可通过12358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编辑:张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