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2日电 因参与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赌博、票据诈骗等犯罪,河南郑州市鞋城的“黑老大”王郑光昨日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大河报报道,只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王郑光从1996年8月起,伙同王新春(已死亡)等人为控制、垄断郑州市鞋城货运市场,牟取高额利润,开设了“荣兴托运部”。以“荣兴”的名义,王郑光逐渐成立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内部王郑光和王新春为总负责,下设内勤、外勤两大部门,组织成员固定,分工明确,纪律严格。
在20多人的积极参与下,王郑光等人威胁殴打鞋城商户、抢占地盘、称霸一方。不仅如此,王郑光的组织还进一步发展,在社会上实施绑架、故意伤害、抢劫等犯罪活动,并开设5家赌场聚敛财富,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
除参与暴力犯罪,王郑光曾与原建行建设路支行职员王利明(已处理)等人串通,通过伪造转账支票和汇票,诈骗银行2067万多元现金。
曾积极参与王郑光“黑组织”的其他成员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刘静丁文武申建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