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30日电 12月26日,公安部纪委发出通知要求,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禁止奢侈浪费,集中精力做好当前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
通知重申,严禁以过节为名,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机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拜年、贺禧等名义到上级公安机关所在地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及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通知说,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自觉遵守枪支警械管理、警车管理和“禁酒令”等规定,严禁在节日期间酗酒、携枪饮酒、酒后驾车,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扰民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严禁搞公路“三乱”;要继续执行公安部“两不准”规定。公安民警一律不准参加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操办婚丧活动等或借机敛财。(敬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