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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探索刑罚执行社会化 轻微罪犯有望监外服刑

2002年12月28日 19:12

  中新网12月28日电 一部分对社会危害不大的罪犯有望尝试在大墙外服刑,矫治工作由社区来承担。有关方面负责人士透露,刑罚执行的社会化——即罪犯监外服刑,将是北京市监狱管理工作的发展趋势。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该市第一个社会矫治工作试点密云县,目前共有13名服刑人员过着这样特殊的服刑生活。

  密云县某村的孟某因纵火罪被判刑,服刑过半后,孟某眼下和村里的人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生活,所不同的是,她要定期到县司法所接受行为审核。而在密云县,像她这样的监外服刑罪犯还有十几名。

  报道说,同监禁相比,社会矫治对初犯、偶犯、未成年犯、过失犯中罪行较轻且真诚悔罪者的改造具有使这些对象提早适应社会生活,以健康心态顺利融入社会,从而减少和避免犯罪的优势。

  报道指出,监外服刑的好处是很明显的,比如可以降低刑罚执行成本、减轻他们对社会的报复心,增进他们刑满释放后适应社会的能力,同时还能充分利用社会资源矫治改造罪犯,等等。

  最近,北京市对罪犯改造工作的创新已悄然启动。结合监外服刑理念,司法行政部门于今年11月开始探索刑罚制度改革,并分别在房山、密云和东城三个区(县)的部分街道(乡镇)设立试点。接受社会矫治的对象是被各级人民法院裁定的假释人员;经市监狱管理局批准的保外就医、监外试工、监外试读等监外执行、离监探亲的罪犯。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针对服刑人员的特殊身份,社会矫治工作的内容将主要定位在对矫治对象的教育上,以参加公益劳动的形式帮助其规范行为,回报社会。公益行为涉及帮助孤寡老人、打扫街道、植树造林等活动,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受到受益单位的肯定。(黄秀丽刘轠)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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