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8日电 公安部纪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2003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公安机关要弘扬艰苦奋斗精神,禁止奢侈浪费,集中精力做好当前的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加强队伍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全体公安民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廉洁的节日。
据人民公安报报道,通知重申,严禁以过节为名,用公款大吃大喝,铺张浪费,进行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借机突击花钱和巧立名目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拜年、贺禧等名义到上级公安机关所在地宴请工作人员,赠送“红包”、礼金及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向领导干部赠送礼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各级公安机关一律不准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领导干部不准收受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下基层,要轻车简从,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
通知强调,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要自觉遵守枪支警械管理、警车管理和“禁酒令”等规定,严禁在节日期间酗酒、携枪饮酒、酒后驾车,不得滥用警灯警报器扰民要严格遵守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规定,严禁搞公路“三乱”;要继续执行公安部“两不准”规定。公安民警一律不准参加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严禁用公款操办婚丧活动等或借机敛财。
通知要求,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深入民警家中进行走访慰问,亲自看望积劳成疾和负伤、致残民警及牺牲民警的家属,深入到家属、子女下岗和生活困难的民警家中,解决其后顾之忧和生活上的困难。各级公安纪检、监察、督察部门要按照党委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加强对节日期间公安机关内部管理和人民警察遵纪守法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影响自身形象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恶性案件。